地面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定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主要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墙体、建筑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采暖与空调系统的冷热源和附属设备及其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其中,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对于地面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规定是如何的呢?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地面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定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筑室内地面节能工程的质量验收。包括底面接触室外空气、土壤或毗邻不采暖空间的地面节能工程。


地面节能工程的施工,应在主体或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地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地面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基层;


2、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3、保温材料粘结;


4、隔断热桥部位。


地面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验批可按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


2、当面积超过200m²时,每200m²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2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


3、不同做法的地面节能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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