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招标网

吕梁招标网隶属于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吕梁招标网)为吕梁本市区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交易和信息服务、中标、采购等信息服务的政府性门户网站。吕梁招标网积极履行省招标网(山西招标网)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

吕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中采购业务操作规程基本概况:

中心各部室:

为规范中心业务操作流程,使部室间能够各司其责、相互制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吕梁市市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政府采购业务受理

受理部室为综合部。各单位持《政府采购计划表》及《政府采购方式审批表》委托中心采购时,首先到综合部备案登记,登记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技术规格、采购方式、资金来源、资金预算、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委托时间等。

综合部于项目受理当日填写采购业务审阅卡,提交中心领导审阅。中心领导审阅完毕综合部应及时将领导批示随受理文件转相关业务部室办理。

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综合部将中心领导审阅文卡及受理资料转相关部室。相关部室收到综合部转来的采购文件后要及时审核采购人提交的采购计划表和采购方式审批表是否完备,同时进行商情调查(包括:市场行情、货源情况、项目技术等)。并在受理当日与采购人联系,核实项目技术参数、商务要求(包括:采购数量、计划使用时间、供货地点、资金落实情况、付款方式与其它要求等),与采购人协商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提出拟实行的采购方式提请中心领导审签。

三、编制招标(采购)文件

各部室在与采购单位签订完委托协议后,于3个工作日内编制出招标或询价(采购)文件,经中心领导审阅并征求采购单位无异议后报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征求采购单位意见包括:公告时间、开标时间、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等。

四、发布信息公告

各业务部室在招标(采购)文件审定后当日草拟采购公告,报中心领导审签后转采购三部,采购三部在收到承办部室转来的采购公告后,当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公告。

五、招标(采购)文件发售、供应商资格预审

属招标(采购)项目,各业务部室负责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并填写资格预审表,资格预审合格后,财务室凭业务部室出具的告知单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业务部室凭财务室出具的收据发售招标(采购)文件。

六、评标人员的组成

在未建立政府采购专家库前暂由市人大、市财政局相关科室、政府采购办、市审计局、采购单位代表(2---3人)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监督单位为市纪监委综合监察室。

七、采购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

各业务部室组织对既定招标项目的开标工作(包括:接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唱标、评标的具体工作等)。采购三部做好签到、开标、评标记录。综合部负责开标前会场的布置,通知评标人员及发放评标补助等。

八、中标通知及公告

各业务部室于评标结束后草拟中标通知书,报中心领导审阅,中标通知书于招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中标供应商;采购三部于招标结束后编制中标公告,报中心领导审阅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九、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与备案

采购结束后,各业务部室将此次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文件、评标人员签字表、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资料转采购三部,采购三部按中标通知书及《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事项审核卡》及时组织供需双方签订合同,合同履行完毕后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报综合部。

十、采购项目验收

由采购三部会同承办部室、采购建筑单位根据投标文件所列事项、合同补充内容,对所采购货物进行验收,并要求采购单位填写《政府采购验收报告》表;验收报告由中心出具,采购人、供应商、中心三方签章(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的要注明“由采购单位自行验收”字样)。

十一、采购项目归档

采购三部负责项目档案整理归档工作。采购项目自签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之日起建立项目归档,项目实施完毕,采购三部进行统计分析,按月累计汇总,报出统计报表和分析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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