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从业资格的制度

造价员从业资格的制度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以供参考。

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每3年检验1次;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证书和专用章:

①无工作业绩;

②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③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

④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

⑤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

⑥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

⑦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从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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