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结算的管理程序

工程结算的管理程序

1工程结算的内容

1.1按工程承包合同或协议办理预付工程备料款。

1.2按照双方确定的结算方式开列月(或阶段)施工作业计划和工程价款预支单,办理工程预支款。

1.3月末(或阶段完成)呈报以完工程月(或阶段)报表和工程价款结算帐单,同时按规定抵扣工程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办理工程结算。

1.4跨年度工程年终进行已完工程、未完工程盘点和年终结算。

1.5单位工程竣工时,编写单位工程竣工书,办理单位工程竣工结算。

1.6单项工程竣工时,办理单项工程竣工结算。

2程结算的主要依据

2.1)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书。

2.2)施工进度计划、月旬作业计划和施工工期。

2.3)施工过程中现场实际情况记录和有关费用签证,如工程签证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交工验收记录等。

2.4)施工图纸及其有关资料、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现场工程更改签证。

2.5)预算定额、材料预算价格表和各项费用取费标准。

2.6)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文件和年度建筑安装工程量。

2.7)国家和当地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

2工程结算的原则

办理工程结算必须具备有单项工程完工或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中的各项内容应包括:工程形象进度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和工程实物量清单。未完工程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不能结算;需要返工重作的,应返工修补合格后,才能结算。

3工程结算程序

4工程结算的控制方法

4.1以单位工程为基础,对施工图的主要内容(如项目、工程数量、单价和计算公式)进行检查和核对。为了尽可能地减少遗漏和错误,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查对开工前施工准备与"三通一平"费用有无漏算;查对土石方工程与基础处理有无漏算;查对结构工程中,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铁件)含量是否按规定进行了预算调整;查对加工定货的成品半成品数量规格与实际施工是否相符;查对特殊工程项目与特殊材料数量单价有无变动;查对工程设计与施工变更与增减预算的调整是否相符;查对分包工程费用与预算收入是否矛盾;查对施工图要求与实际施工有无不符的项目;查对现场零星签证记工与施工原始记录是否相符。凡查对有问题的要及时予以调整。

4.2对增减预算内容进行检查核对无误后,应及时按单位工程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的调整计算。调整计算时,项目管理人员应认真确定合理的调整内容。对于设计修改引起的工程量调整,应根据设计变更通知单执行;现场施工变更引起的工程量调整,应根据施工变更核定单执行;其他变更引起的工程量调整,如合同中允许的工程量调整,编制施工图预算时出现的错误地方而引起的调整;现场施工签证引起的调整,如现场出现的停水停电而停工的误工调整,特殊施工方法而引起的费用调整,零星签证记工,材料的非二次搬运的转运调整,材料的二次再加工等等。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校对所有签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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