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各行各业,安全生产越来越被领导和大家所重视,尤其是工程单位,安全问题显得更为重要,安全文化巳成为企业文化、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然而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作,需要全部施工参与者共同协作,才能保证施工得顺利进行。

在项目开工前要根据整个项目的施工工艺及施工难度确定项目的安全生产等级。根据生产等级,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目标,安全目标主要制定人员伤亡施工、机械事故、火灾事故、坍塌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等的最高发生率。然后根据安全目标制定符合本项目的风险源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下面将对这几个方面进行详细的叙述。

一、风险源管理

1、危险源辨识要充分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按照GB/T13861-1992《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危险源分为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心理生理性、行为性和其他共六类。笔者认为,危险源可概括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人的行为,尤其是作业人员的行为;第二类是物的状态,而物的状态又受到管理人员的行为的影响。多数情况下,事故的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组合。

在进行危险源辨识的过程中,人们容易犯的错误是“重物轻人”,即注重物的状态而轻视人的行为。现行的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在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的满分分值100分中,安全管理仅占10分。各专项检查评分表中,主要强调物的状态。虽然这些物的状态反映了项目管理人员的行为,但反映不出作业人员的行为。而在安全事故的原因中,作业人员的行为显然是第一位的。

充分的危险源辨识,应从人的行为找根源,从物的状态找原因。辨识的范围应包括所有的进场人员、所有的作业区域、所有的施工机具、所有的施工过程,以及所有常规和非常规活动。危险源应体现“根源或状态”,延伸到末梢,不能过于简单笼统。

危险源辨识的方法很多,以施工过程的先后顺序为主线,识别与之相关的人员、机具和活动的危险源,然后对相关区域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在辨识某一具体作业活动的危险源时,应从伤害自己、伤害他人、被他人伤害三个角度考虑,防止漏项。

2、风险评价要恰当

风险是“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风险评价是“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一个关键环节,其目的是对风险进行评价分级,有重点地进行风险控制。风险评价的方法很多,但每一种方法都有一定的局限性。通常有以下评价方法:

(1)、定性评价:这种方法是依据以往的数据分析和经验对危险源进行的直观判断。对同一危险源,不同的评价人员可能得出不同的评价结果,思想难以统一。但对防治常见危害和多发事故来说,这种方法比较有效。施工现场重点防治的“五大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就是在对以往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的。定性评价不是简单“拍脑袋”,而是一种“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

(2)、定量评价:这种方法是对危险源的构成要进行综合计算,进而确定其风险等级。常用的一种简单易行定量评价方法是“LEC法”,即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这种方法考虑构成危险源的三种因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L)、人体暴露在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和一旦发生事故会产生的后果(C),取三者之积来确定风险值(D),并规定不同风险值所代表的风险等级。

3、风险源控制措施

风险等级不同、作业内容不同,采取的控制措施也不相同。既有管理方式的措施,也有技术方面的措施。不管采取什么控制措施,都必须尽可能使风险消除,或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按照采取措施的先后顺序,控制措施可为三类:

a.消除风险,这是最理想的控制措施;

b.降低风险,使之达到可接受的程度;

c.个体防护,这是一种相对比较被动的措施。当采取前两项措施仍不能达到可接受的程度时,可使用个体防护。

由于施工现场作业活动的多变性和作业人员流动的不确定性,风险很难从根本上得到消除。而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并不意味着没有风险,一旦发生其后果可能还相当严重。因此,在不影响操作的情况下,即使风险降低到了可接受的程度,个体防护也常常是对某些作业人员的硬性要求。

实施过程中或计划的完成期限到达后,应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控制措施进行更新完善并再次评审,保持其有效性和适宜性,最终实现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二、安全生产过程控制

1、安全教育

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安全活动开展

要坚持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3、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

4、值班管理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的直接安全责任。

三、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重特大设备事故,在安全生产实施过程中,需要制定相应的奖罚制度。公司及各项目部(工区)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奖励资金,用于安全生产中的奖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因事故、违章等因素,受到处罚的单位、集体、个人,须将其受到的经济处罚(包括安全事故损失个人赔偿金额)上缴到公司各级财务管理部门,进入安全生产专项奖励资金。

安全生产专项奖励资金,各单位只能用于安全生产奖励,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作为其他奖金发放。如发生将安全奖金挪作他用的情况,将取消该单位本年度所有评奖资格,并如数追回所发放的奖金,对责任者进行处罚。安全奖应根据安全责任、安全风险、安全贡献的大小进行奖励,以向生产一线倾斜为原则,不搞平均主义。由公司颁发了奖金的,原则上所在单位不再给予受奖者奖励,若未颁发奖金,则由受奖者所在单位给予奖励。凡给予个人、集体安全奖项的奖励,奖金发放范围仅限于该奖项所涉及的个人和集体,各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受奖范围和人员,并确保奖励足额到位。凡给予单位级安全奖项的奖励,各单位可以根据情况将多个奖项的奖金或多次奖励的奖金集中起来进行发放,也可以将每项(次)奖励单独发放,但当年度的安全奖励应在当年度或次年初发放完毕。

结束语: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每位施工参与者时刻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各种管理措施和制度需要得到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在可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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