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责任的损失赔偿

1

施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所造成的质量缺陷

施工单位负责返修并承担经济责任

2

设计问题造成的质量缺陷

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经济责任按有关规定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索赔

3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缺陷

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经济责任属于施工单位采购的或经其验收同意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经济责任;属于建设单位采购的,由建设单位承担经济责任

4

建设单位(含监理单位)错误管理而造成的质量缺陷

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如属监理单位责任,则由建设单位向监理单位索赔

5

使用单位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问题

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经济责任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

6

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损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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