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及工器具的购置费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由设备购置费用和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用组成组成。

在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中,设备及工器具投资是建设工程投资中的积极部分,它占项目投资比重的提高,意味着生产技术的进步和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

一、设备购置费的组成和计算

设备购置费包括设备原价和设备运杂费,即:

设备购置费=设备原价或进口设备抵岸价+设备运杂费

设备运杂费是指设备原价(或进口设备抵岸价)中未包括的包装和包装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采购费及仓库保管费、供销部门手续费等。如果设备是由设备成套公司供应的,成套公司的服务费也应计人设备运杂费中。

设备原价系指国产标准设备、非标准设备的原价。

(一)国产标准设备原价 

国产标准设备原价一般指的是设备制造厂的交货价,即出厂价。在计算设备原价时,一般按带有备件的出厂价计算。

(二)非标准设备原价

非标准设备是定制设备。非标准设备原价有多种不同的计算方法,如成本计算估价法、系列设备插入估价法、分部组合估价法、定额估价法等。

(三)进口设备抵岸价的构成及其计算

进口设备抵岸价是指抵达买方边境港口或边境车站,且交完关税以后的价格。

1.进口设备的交货方式

进口设备的交货方式可分为内陆交货类、目的地交货类、装运港交货类。

内陆交货类买方自行办理出口手续和装运出口。货物的所有权也在交货后由卖方转移给买方。买方承担风险较大。

目的地交货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是以目的地约定交货点为分界线,对卖方来说承担的风险较大,在国际贸易中卖方一般不愿意采用这类交货方式。

装运港交货

装运港交货卖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在装运港交货,只要卖方把合同规定的货物装船后提供货运单据便完成交货任务,并可凭单据收回货款。

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习惯称为离岸价(装完就可以离开了,手续卖方都办好了);

运到国内,把国外运费、保险费加在内,习惯称为到岸价(C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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