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木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1开机前应首先检查各部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否则不能开车。

2木材的存放和加工场所的消防器材必须齐全,可靠和使用方便,工作场所不准有明火和吸烟,易燃材料和油棉纱等不得放在木材上及附近,各场所的木材应堆放整齐,不得影响道路畅通,以保证安全。

3机床应保持清洁,转动部位安全装置应齐全、可靠、接地线良好,各部位螺钉螺帽紧固件不得松动,工具台上禁止放杂物。

4各种工具、刃具要经检查方可使用,不得有破损和裂纹。

5先开抽风机后开车,开车后待主轴运转正常后方可进行工作。不准从机械部分上方传递木材、工具和工件等,装卸零件、刃具,必须待机停稳后方可进行,发现机床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车。

6机床起动后,身体不得靠近转动部位,操作者应站在安全位置上,严禁设备在运转中测量工件尺寸。清理木屑时,必须待车停稳后进行。

7锯、刨床等加工长料时,对面要有人接料,上手和下手要配合好,手应距刃具300毫米以上,小工件要用推料棒进行。

8加工大料,多人配合时,必须指定一人指挥,动作协调。

9根据木料的粗细、软硬和浊度选择合理的切削速度,加工木料前应从木料中清除铁钉和铁丝等硬物。

10工作完毕,切断电源,让其自动停车,不准用手或其它物件去强制刹车,停车后要清理机床,整理工具,摆放好木料和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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