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节能材料备案

办理建筑节能材料备案是每个节能建筑工程绕不过的环节,而全国每个省市办理建筑节能材料备案要求又是有所不同的。其中,内蒙古自治区是怎样进行建筑节能材料备案的呢?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节能材料备案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规定, 备案企业承揽工程中标后,办理工程备案手续。


为了加强外进建筑业企业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建筑市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区建筑业改革与发展若干意见》(内政发〔2006〕84号)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业、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和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意见》(内党发〔2007〕16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凡在自治区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外进建筑业企业,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外进建筑业企业,是指企业注册地不在内蒙古自治区,具有建设部或者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建筑业企业。


外进建筑业企业实行年度备案制和工程项目备案制。


年度备案制是指,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必须持有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


工程项目备案制是指,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到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项目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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