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进行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有哪些?具体的措施是什么?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1、建立安全监理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监理工作职责,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制定安全监理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监理交底制度、安全审查制度、检查制度、安全报告制度和安全考核制度。


3、日常巡视


监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时,应检查安全防护情况并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安全检查


(1)安全监理人员应按安全监理方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应写入项目监理日志;


(2)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每周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防汛、消防设施等安全检查,并派人参加;


(3)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4)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发出书面监理指令。


5、监理例会


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上,应检查上次例会有关安全生产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确定下一阶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明确重点监控的措施和施工部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


6、安全专题会议


(1)总监理工程师必要时应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主持,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2)监理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纪要;


(3)会议纪要应要求与会各方会签,及时发至相关各方,并有签收手续。


7、监理指令


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及安全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发出监理指令。监理指令分为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四种形式。


(1)口头指令


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事故隐患,凡立即整改能够消除的,可通过口头指令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予以指出,监督其改正,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


(2)工作联系单


如口头指令发出后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或者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应发出《工作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并在项目监理日志中记录。


(3)监理通知


当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后,安全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签发有关安全的《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限时书面回复,安全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监理通知》应抄报建设单位。


(4)工程暂停令


当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部分或全部在施工程的施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经安全监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


8、监理报告


(1)项目监理部应每月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情况,并写入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报告;


(2)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3)对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报告;必要时应填写《安全隐患报告书》,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4)在安全监理工作中,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结合发出监理指令的执行情况,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编写书面安全监理专题报告,交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更多关于“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等建筑方面的知识和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可以登入鲁班乐标进行查询。





关注手机鲁班乐标(m./),实时了解建筑行业最新动态。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