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为防止机械发生伤人事故和机械设备损坏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大型施工机械,必须报审检验和审批。未经报审验收的施工机械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有专门的操作。二、一般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在进场之前,必须进行检修,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装置应完好齐全,缺损的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的或失效的机械不能使用。三、预防机械产生的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必须配置相应措施使有害物质限制在规定区域。四、工器具必须做到摆放整齐,管理制度健全,无丢失和外流有专人检查和记录,施工队班组,每次使用前要进行班前检查,对不合格的安全用具应立即销毁,有缺陷的不能使用的设备,应单独存放。五、凡是机电设备,必须设置规范的接地装置,牢固的接地,严禁线中串联接地,严禁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接上“禁止合闸”的警示标志。六、进入施工现场机械必须挂有安全操作规程,专人负责,专人操作,做到施工员先检查后施工的原则进行作业。七、工程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机械器具安全专项检查制度,对检查有问题的设备作好记录,责令整修。并进行复检后方可进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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