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评价的组织与实施

如何进行工程项目评价?具体的工程项目评价的组织与实施是怎样的?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关于工程项目评价的组织与实施的介绍以供大家参考。

项目后评价组织与实施的工作内容包括:设置组织机构、评价实施要求、评价对象与评价时机的选择等。

1)项目后评价的组织层次

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一般按三个组织层次实施,即建设单位的自我评价、本行业主管部门的评价和各级发改委的评价。

(1)建设单位自我评价工作的组织:在建设项目竣工投产运行一段时间后,建设单位可成立由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物资供应单位共同参与评价工作的组织机构,参加评价工作的经济、技术人员应熟悉业务、富于实干,分析评价问题客观公正,从行业及国家利益出发开展自我评价工作。

(2)行业(或地区)主管部门对评价工作的组织:行业(或地区)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评价人员,在收到项目单位报来的自我评价报告后,首先组织专家及有关人员审查其资料是否齐全、评价依据是否全面、评价方法是否科学、评价报告是否客观及是否具有应用价值。然后,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从行业的角度选择一些具有代表性的项目,针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进行行业评价。

(3)各级发改委对评价工作的组织:作为评价工作的组织者、领导者,各级发改委在收到建设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别上报的评价报告后,应选择一些代表性的项目列入年度计划,进行评价复审或重新组织评价。该工作可委托有资格的咨询公司或评价专家组实施。

2)项目评价实施要求

项目评价过程复杂,涉及诸多方面,需要素质较高、责任心强的技术经济人员参与,并应投入足够的经费完成评价工作。

项目评价人员组成包括:投资经济学家、工程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经济预测人员、财务与统计分析人员及有关社会工作人员等。项目评价经费视项目规模而定,建议纳入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以保证评价工作能正常展开。完成项目评价工作的时间应根据项目的规模、范围、复杂程度、投入资金及对评价工作的要求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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