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长消防安全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生产规定,对所辖班组的消防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消防保卫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的执行情况实施经常检查,随时纠正现场及作业中违章、违规行为。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消防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消防保卫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消防保卫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认真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消防规章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结合搜安全管理部门或人员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培训;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发生火灾或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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