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公布福建省第一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的通知》(闽建科[2016]29号)文件要求:要对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同步安装用电分项计量装置。现拟邀请相关单位按照《福建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DBJ/T12-158-2012)对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楼、建设公寓建筑能耗分项计量系统建设提供服务,控制价9.8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施工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且为独立法人单位;
2、施工单位近三年有公共建筑能耗分项计量建设项目建设经验;
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日—2019年5月17日
报名地点: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706室(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
联系人:林似昀,0591—87503722
三、其他
申请单位按本通知要求进行现场报名,领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楼、建设公寓建筑能耗分项计量系统建设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并按要求组织提交,对符合申请材料清单规定和要求,愿意为《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楼、建设公寓建筑能耗分项计量系统建设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提供技术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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