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第十二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6-24 来源:住建部-政策发布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赵阳阳等241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赵飞涛1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尹志伟等375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彭家坤等4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7);刘鑫等559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高丽颖等2人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8);陈海涛等177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廖明森等99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3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赵阳阳等241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尹志伟等375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刘鑫等559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陈海涛等177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廖明森等99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6.赵飞涛1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7.彭家坤等4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8.高丽颖等2人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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