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三亚市国宏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
经核查,三亚市国宏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原三亚市市政工程建设总公司)在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申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以及《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琼建审批〔2018〕118号)等规定,决定对三亚市国宏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撤销其该项资质,自通报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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