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绥化北郊污水管线“8·16”土方坍塌事故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8-21 来源:黑龙江省住建厅-文件通知

黑建安办函〔2020〕31号

 

各市(地)县(市)住建局、城管局,佳木斯市住房保障局、鹤岗市水务局、哈尔滨新区住建局:
        8月16日上午9时30分,绥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晶新能源公司院内北郊污水管线在基槽施工过程中,发生土方坍塌,造成3人死亡。该项目建设单位绥化市排水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黑龙江营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黑龙江飞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黑龙江省龙基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根据绥化市住建局上报的事故信息,初步分析管线工程土方开挖过程中,基槽边缘大量堆土,超过土体抗剪强度,导致土方坍塌。经绥化市住建局反馈,该项目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手续;施工单位未按照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未对基槽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野蛮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监理单位未对超危大工程实施有效的旁站监督管理。绥化市住建局未认真履行层级监管职责,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执法局,在日常检查过程中未及时发现并制止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落实8月10日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不到位,造成事故发生,影响极其恶劣。该起事故已被住建部挂牌督办,我厅将对绥化市住建局、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执法局及参建主体单位进行约谈,责令市、区主管部门全面分析事故产生原因,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复核,并将结果上报省厅。我厅将按事故调查报告和复查复核结果,对责任企业及人员实施上限行政处罚
        全省住建行业归口部门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城市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黑安办联发〔2020〕3号)要求,全面开展11项风险隐患自查,重点对供水、供热、排水、供气等市政管网工程项目进行排查,对查出的重点问题、重大隐患要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彻底解决。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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