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名单中的人员向我中心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联系电话:024-83988656。
侯丹等212名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马欣蕊等159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王强等606名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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