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十二届自治区党委第二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0-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文件通知

    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2022923日至1218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对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以下简称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33,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向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策划统筹推进

厅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按照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改到底、务求实效的要求抓紧抓实,推动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巡视反馈会议结束后,厅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厅党组会议专题学习部署,及时传达巡视反馈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印发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事项清单及责任分工。召开厅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厅党组及班子成员聚焦问题带头推进整改工作。成立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问题整改。

(二)认真制定方案,对标对表推进整改落实。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制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制定108项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步骤。厅党组书记、厅长抓总责,全程主持整改工作,分管领导各司其责,分头抓整改,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具体抓落实。建立整改三项清单,坚持对账销号,抓细抓小抓实。定期督办整改情况,对整改工作任务有交叉的部门加强协调推进,对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及时督促指导,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三)坚持率先垂范,切实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厅党组书记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头等大事和重要政治任务抓,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全程研究、推动和指导整改工作。主持召开厅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组织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带头认领责任及时听取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亲自抓督导落实对整改任务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加强指导、协调,亲自督导抓落实。注重对驻厅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加强沟通,共同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实。

二、突出问题导向,逐项落实整改任务

厅党组把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作为整改切入点和着力点,对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并逐条研究,深入分析问题症结,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集中开展整改。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发挥住建行业优势助推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方面。

1.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够到位,推动住行业平稳健康发展有差距整改情况。

1针对推动住行业经济平稳发展有落差”的问题,从4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先后召开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座谈会议、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及联络员会议、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视频调度会等,自治区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全面深入分析当前我区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发展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每月召开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经济运行分析调度会,研究分析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20231-8月,全区房地产开发投资904.5亿元,全国第20位;全区商品房销售面积2011.23万平方米,全国第14位,同时,商品房库存面积同比下降6.25%,去库存取得一定效果。2023年上半年,全区建筑业企业在区外完成产值同比增长4.8%,高于全区总产值增速,区外产值占比达到21.5%,比去年提高3.5个百分点。

二是完善房地产市场运监测分析机制,将涉及房地产行业的38项指标纳入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建立数据按月共享机制。强化市场监测分析与预期引导,实行房地产市场运行及保交楼工作每周、每月、每季分析调度机制,先后20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保交楼工作。相继出台促进广西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等一揽子调控政策,指导各地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是制定出台《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强信心稳增长促转型若干措施》,积极服务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主动加大建筑业经济运行分析调度频次,印发第三批桂惠贷建设贷入库申报通知,截915日,已指导33家企业申报建设贷”6.6亿元,给予企业贴息金额1938万元;放宽企业入库条件,桂惠贷-建设贷企业库新增建筑业企业106家。分管厅领导带队赴广东省、江西省调研我区建筑业企业在区外承揽业务情况,助力我区建筑企业走出去。统筹资金对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走出去予以奖励。主动服务企业,培育壮大重点企业,2023年全区新增施工特级资质2项,新增一级资质353项。

四是积极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和公积金贷款政策。将认房不认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全区设区市均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下调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和首付比例。通过提高贷款额度、优化公积金放款条件、支持公积金贷款和租房提取向多孩家庭倾斜等措施优化公积金住房使用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20231-8月,全区共42.97万人提取28.11亿元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为4.73万缴存人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09.5亿元,贷款额同比增长18%

2针对推动商品房健康发展有短板”的问题,从3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优化支出使用流程,提高监管质量和效能,推动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堵塞监管漏洞。督促指导各市出台或修订本市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和三方监管协议文本。

二是强化对各市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指导。召开加强全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视频会议,深入解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预售资金监管的政策文件,指出全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要求。

三是加大全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督导力度。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区设区市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督导,对各地政策规定落实情况进行审核,并实地抽查主管部门监管台账、房地产开发项目和监管银行预售资金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各设区市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定期开展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督导,压实房地产开发企业责任和监管银行责任,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3针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不足”的问题,从3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系统建设升级,2022年底全面实现企业资质线上办理,并全部推行证照电子化。2023418日,三类人员跨省变更事宜启动线上办理,审批各项环节实行不见面审批全程网办。自20221215日起,对申请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并通过审批的企业,统一核发电子证书,不再制发纸质资质证书。

二是印发《关于填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运行管理情况的通知》《广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对接问题清单》等文件,加与有关部门业务系统对接,并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对接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落实加强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使用、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加强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系统对接数据归集。升级广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系统建设。起草完成《广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使用情况调研报告》,提出需要自治区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清单和事项。完成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投资在线平台和自治区一体化平台等主要系统对接工作。

三是关于落实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要求不够严格问题,我厅已于2021918日完成整改,全区14个市保证金专用账户已全部实现动态清零。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督促指导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配合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存储、使用、监管等工作,构建和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长效管理机制。

2.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够牢,解决住房领域民生问题力度不足的整改情况

4针对督促检查指导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设管不够到位”的问题,从2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加快推动棚户区改造。开展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专项调研,对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印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治区储备项目(第二批)及城镇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计划,明确2023年全区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目标任务;召开全区住房保障工作暨政策宣传贯彻会,督促指导各地加快完成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任务。

二是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聘请第三方机构,完成对2019—2021年全区公租房运营管理情况的审计工作,并组织各市重点对公租房闲置、保障对象资格审核,违规享受公租房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探索从传统管理转为公租房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推进建设全区统一的保障性住房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争取年底前上线,并起草配套支持政策,提升公租房管理水平,确保公租房公平善用。

5针对因城施策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设力度不够”的问题,从2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向自治区政府上报《2023年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待审定后印发实施;开展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综合督查,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在内的重点工作进行检查,加快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是多渠道筹集房源。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储备项目库,并于1月、3月、7 月印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储备计划,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筹集。

6针对协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展缓慢”的问题,从2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建立2020—2021年度未完工城镇老旧小区台账,加强对未完工小区和进度滞后小区建设进度调度。召开4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度调度会议约谈会,通报各市未完工情况,压实各地属地管理责任,加快改造进度。

    二是印发2023年城市建设工作要点及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分解表》,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通报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度,督促各市县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7针对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与群众期盼有差距”的问题,从2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督促指导增加服务窗口和咨询窗口,开展周六不打烊和工作日延时便民服务,实行业务网格化管理,增设服务专窗和周日贷款业务办理专场,升级业务系统,制定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等政策,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

二是指导全区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持续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并支持缴存人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高购买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降低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持续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全区所有市、县(市、区)全面实现公积金贷款业务公积金、不动产登记、商业银行联合办理,群众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实现 “只进一扇门、只收一套材料、一站式办结,最多跑一次,自受理至抵押办结不超过10个工作日,全区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不断提升。

3.贯彻新发展念不够深入,推动城乡设有短板的整改情况

8针对推动绿色筑发展力度不够”的问题,从4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召开全区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会议,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广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四五发展规划》等,统筹规划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督促各设区市将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列入地方碳达峰实施方案,指导设区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任务的通知》,明确各设区市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指标列入2023年度厅本级绩效考评内容,将绿色建筑达标指标列入2023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内容。进一步完善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列入自治区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预备项目。2023年上半年,全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标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实现零突破;全区新建节能建筑面积2814.25万平方米,建筑节能量49.06万吨标准煤,城镇建筑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90.42%,较去年同比提升2.89个百分点。

二是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通知》,补充增加《广西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自查表(GB/T 50378-2019)》和《广西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核验表(GB/T 50378-2019)》,进一步统一绿色建筑验收标准,完善各地绿色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目前,河池等设区市已出台相应落实政策文件,完善本地区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监管制度。开展2023年全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和法规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全区118个项目均能按照国家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最新标准执行。

三是加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宣传力度。印发《进一步规范广西民用建筑绿色节能信息公示的通知》,将建筑碳排放、绿色建材应用比例、绿色建筑等级、房屋绿色性能等指标纳入公示内容,填补了广西绿色建筑信息公示空白。举办2023年广西建设科技绿色低碳发展技术交流会暨行业规范标准宣贯培训班。

是赴各地开展装配式建设工作调研。赴广东江西省学习交流装配式建筑推广经验,深入我区设区市开展装配式建筑推广工作情况调研根据调研结果,修改完善《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强信心稳增长促转型若干措施》中有关装配式建筑推广的内容。召开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工作座谈会,交流讨论装配式建筑发展思路。

9针对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不够主动”的问题,从9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召开厅党组会集中学习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有关文件精神,印发工作方案,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赴部分市县开展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黑臭水体治理、防洪排涝等工作调研。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召开2023年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厅际联席会议。

二是向自治区政府上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审定全面统筹和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项目与融资工作助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请示》,全面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三是深入开展县城基础设施改造建设一县一策。报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加快县城基础设施改造建设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统筹推动全区县城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召开加快县城基础设施改造建设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视频培训会以及桂北片区和桂南片区现场会,推动各地提升业务水平。印发《关于构建三级联动·同向发力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县城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会同金融机构、咨询设计机构和资源要素保障部门,对全区一县一策工作进行调研指导,推动县城基础设施体检、一县一策方案编制和融资项目包装策划。截至目前,指导全区累计包装融资项目包80个,已有17个项目包通过银行贷款审批,总额度80.3亿元。

是对标《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对十四五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和项目包装进行专题培训,累计培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主管部门、平台公司、水电路气信建设运营企业分管负责人850多人,指导各地多元化扩展渠道,解决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对标国家发展目标要求,统筹指导全区城市基础设施系统化协调建设。

五是开展城市更新试点示范建设。印发《广西城市更新试点实施方案》,在南宁、柳州、桂林等7个城市开展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建设,从梧州、防城港、灵山等市县筛选20个项目开展城市更新示范项目建设,探索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广西路径。完成《广西城市更新融资模式研究》,用于指导服务全区各地开展城市更新融资实践探索,推动加快完成城市更新融资项目。

是切实强化燃气安全监管。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20233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立法修订工作,明确各部门根据职责协同做好燃气监督管理工作。印发《全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用3个月时间开展集中攻坚,用半年时间进行巩固提升,到2025年底前,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抽调市场监管局、应急厅、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广西消防救援总队等牵头单位同志驻点办公,执行日汇总、周调度、旬通报、月总结和定期督导工作机制,全力开展燃气安全大起底排查整治。

是开展乡村建设项目审核工作,指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村镇建设项目纳入广西乡村建设项目库,积极争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补助资金支持。

是推进保障性住房项目融资。印发《2023年全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市场化配套融资实施方案》,深化落实与7家银行机构签订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合作备忘录。截至20238月底,全区保障性住房项目新签订贷款合同金额79.93亿元,新增发放贷款62.03亿元。

持续推进污水收集设施提质增效。编制印发《2023年广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计划》,制定年度污水管网建设、改造计划。14个市均已完成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管网排查检测工作,并根据管网排查结果实施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生活污水管网错接混接漏接改造、老旧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清淤疏浚等工程截至9月底,全区共建设改造污水管500公里,完成年度任务的68%,预计年底能完成既定任务目标。

10针对推动改善人民群众人居环境有差距”的问题,从3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印发《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提升工作效能的通知》赴合浦县、北海市、贺州市等地开展帮扶调研,会同住建部专家组赴桂林市开展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帮扶调研。印发《2023年广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计划》,截至9月底,全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55.5%,已超额完成2023年度目标任务;全区共建成镇级污水配套管网301.32公里,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平均负荷率为62.01%,负荷率低于35%的厂从54座降至32座。

二是持续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质量水平分别以崇左市、贵港市、来宾市为主场,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印发《2023年广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加强资金保障力度,完善投放、收运、处置设施设备,按比例配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专用运输车辆,确保四类垃圾能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有效防范垃圾先分后混现象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广泛开展有广西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系列宣传活动。分2批次深入全区检查调研,督导各地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次组织专家深入柳州市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进行实地验收。目前全区设区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平均覆盖率91.67%,超过住建部要求年内达到90%的目标,2021年第四季度参加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评估以来,广西连续5次位列西部地区省份第一名。全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总存量保持在总库容的三分之一以下,全区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2000/日,全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83.13%。监督指导钦州、百色等11个设区市制定方案计划,倒逼各地想方设法提升厨余垃圾处理能力,18月,全区新增运营4座规模化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新增处理能力400吨/日,目前全区厨余垃圾处理总能力达3090吨/日,提前完成整改目标。

三是有效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水平。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业主委员会组建、物业服务覆盖和党的组织覆盖攻坚行动的通知》,推动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物业服务覆盖和党的组织覆盖三项攻坚行动。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以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方式解决业主委员会成立和运行难问题,目前修订案已顺利通过司法厅审定。开展2023年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围绕“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混乱问题”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全区177个物业管理区域突出问题得到整治化解。印发《推动2023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化解重大涉稳问题工作方案》,目前涉及物业问题均已得到化解。完善物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道”工作原则,对各小区居民反映事项进行统计、分类、跟踪、督办。升级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系统,开展全区房地产市场信息监管系统开发建设,年内力争将全区70%的物业服务企业及管理区域纳入监管系统,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区、市、县三级信息化联动机制,推动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11针对城市管执法不够规范”的问题,从3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召开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座谈会,通报城管执法舆情事件,督促指导各地举一反三、查缺补漏,以案促改、规范执法。召开全区城管执法队伍骨干培训暨业务讨论会议,再次部署强调贯彻落实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工作要求组织调研指导组赴各地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调研,检查指导规范执法工作。

    二是组织调研指导组赴部分市开展标准化队伍建设工作实地调研,梳理优化标准化队伍创建内容,形成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标准化队伍创建验收评分标准。巩固深化强转树专项行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以服务提升为主题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的通知》,指导各市加强队伍能力建设。

    三是持续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有序组织开展城管执法队伍岗位大练兵和技能大比武活动,加强城管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强化监督考核,顺利组织召开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座谈会、城市管理执法队伍骨干培训暨业务讨论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等一系列工作会议。

12针对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有差距”的问题,从4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加大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接续推进2022年下达的370个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截至920日,已完成294个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3.62亿元。

二是着力提升农房建设质量。确定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组织各地精准到户申报202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并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上报国家有关部委。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一次村镇建设市县两级交叉实地督查指导工作,对农房管控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牵头组织自治区住房保障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下沉至44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农村住房保障督导。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继续坚持乡镇、村委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每月不少于1抽查工作制度,对发现新增疑似危房及时上报。加强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农村房屋动态监测数据信息共享,指导乡镇逐户核实新增危房。截至920日,全区农村危房改造3946户已全部开工、竣工3828户,提前实现开工、竣工率节点目标。扎实开展农村住房安全状况动态监测,发现新增危房2763户,其中2206户属于6类重点对象,已纳入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提前实施,其余557户及时采取管控措施消除隐患。印发《2023年全区乡村规划建设专题培训实施方案》,分解下达各市及参与试点培训厅属两所院校的培训任务。指导各市开展乡村建筑工匠培训调查研究工作。

三是完成2022年农村边境县老旧住房改造。截至20221220日,在边境38县(市、区)实施的农村老旧住房改造2572户已全部竣工。

    是积极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工作。2019-2021年,第三批广西传统村落中有62个村落累计获得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1.63亿元启动维修保护,开展了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建设,目前已全部完工。推荐三江侗族自治县和灵山县申报2023年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其中三江侗族自治县成功入选第二批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全国共35个),获得中央补助资金7500万元。印发《关于2023年一季度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关于20234-5月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关于20236-7月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督促各示范县加快推进示范项目建设。组织各地市开展交叉检查,赴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鹿寨县,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兴安县等地督促指导。截至915日,11个示范县累计完成投资3.44亿元。邀请专家对第八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进行授课、培训,提升各地申报质量和水平。与财政部门加强对接沟通,积极争取列入第三批广西传统村落名录的剩余169个传统村落保护资金。

(二)关于斗争精神不足,防范化解住建行业重大风险办法不多方面。

4.指导处置房地产领域潜在风险力度不足整改情况。

13针对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不到位”的问题,从3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包案化解责任制,与政法部门密切联动,强化宣传引导,配合宣传和网信部门密切关注涉房地产领域网络舆情动态,及时处置敏感事项扎实推进房地产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会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印发《开展2023年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抽查的通知》,对房地产市场开展专项检查,持续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的动态监管2023年上半年全区设区市共开展商品房违规销售、房源发布信息管理、物业服务管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等共计20余次,排查房地产各类企业共计5748家。

三是制定印发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对近年来房地产领域信访矛盾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推进化解困难的房地产项目开展集中专项处置,统筹推进近年来房地产领域信访矛盾妥善化解,不断夯实社会稳定基础。

5.防范处置住领域安全隐患不够到位整改情况。

14针对牵头推进经营性自房安全排查整治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从5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加统筹调度,严密组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召开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落实电视电话会议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调度电视电话会议2023年自治区住房保障专责小组第一季度工作会议,每月主持召开1次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议部署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借鉴国家2022百日行动经验,部署开展我区2023年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截至920日,我区完成隐患整治销号42567栋(数量排全国第3位),销号率62.6%,全区未发生自建房结构倒塌亡人事故。

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责任。通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调度培训和交叉督导等多项举措,以三个突出为抓手(突出重点区域整治、突出重点场所整治、突出重点隐患整治),指导各地按照限、停、迁、封、改等管控措施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分类整治,紧盯隐患整治进度落后的县(市、区),及时开展调研座谈或约谈提醒,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严守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的安全底线。2023年,我区已开展两轮对14个设区市的全覆盖式督导。创新采用调度+直播双线培训模式,召开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调度培训电视电话会议,2举办广西地方标准《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和《房屋安全鉴定技术规程》宣贯培训班,对1万余人进行培训。指导梧州市把自建房安全知识贯宣融入特有地方戏种,编写专项整治专题宣传牛娘戏曲目《建设安全美家园》,利用周末、夜晚、农闲时在村头村尾、乡村大舞台义务演出。

三是强化信息复核,提升整治质效。开展第三方现场安全核实工作,通过政府采购服务方式采购3家专业咨询公司,对全区58个县(市、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将问题反馈地方督促跟踪落实整改。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广西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基础数据修正和隐患判定整治信息复核工作的通知》,切实提高整治销号工作质量。截至920日,通过归集平台抽查自建房2.68万栋,抽查发现的问题于当晚反馈相关地区落实整改。

四是持续开展违法建设和违规审批查处。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压紧压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坚持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指导各地将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清单、违法改扩建清单推送有关成员单位,加强行业经营性自建房风险管控和分类整治。赴南宁市开展专题调研,重点调研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隐患分类整治、违法建设和违规审批处置、新建经营性自建房审批管理等工作情况,调研结束后召开座谈会。督促南宁市对37个城中村违规改扩建的自建房,通过加快专业房屋安全鉴定或采取有关工程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将两违(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查处作为五项重点攻坚内容之一,督促各地把自建房安全整治排查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不断提高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社会公共安全意识。

五是起草有关制度文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牵头起草《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经营性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的通知》《关于优化调整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房屋安全鉴定自治区以奖代补资金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全区经营性自建房隐患分类整治指导意见》等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自建房安全整治和管理。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建房安全管理条例》列入自治区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预备项目,目前已完成初稿积极开展《广西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课题研究,目前已完成课题研究报告初稿。

15针对压实筑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有欠缺”的问题,从5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每季度召开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和强调。在春节前后、全国两会五一和汛期、安全生产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段和节假日,提前及时进行安全工作部署。

二是坚持安全生产严管重罚2023年以来已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4份,处罚企业13家、主要管理人员11人;下发行政处理决定书29份,处理企业12家、主要管理人员17人。同时,对每起事故均印发督办通知,督促各地对事故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和建筑市场一案双查

三是每季度开展1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2023年以来,共组织开展3次检查,累计检查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170个,下发停工整改建议书21份、隐患整改建议书43份。每季度印发一批严管地区名单,每月印发一批严管工程名单,2023年以来,共印发两批严管地区名单、将8个设区市和12个县(市、区)列入严管地区(部分地区有重复列入),印发8严管工程名单、将185个项目列入严管工程范围。

四是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召开事故企业约谈会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3次,对全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人员,施工、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警示教育。

五是建设广西建筑工程智慧安全监管平台,对施工现场进行智慧工地管理。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指南》,进一步规范广西建筑工程智慧安全监管平台管理。印发《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各地监管系统和所有符合建设要求的工程项目完成智慧工地的建设并纳入监管,实现全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的数字化转型。

16针对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有缺位”的问题,从2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截至20221210日,全区设区市均已明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执法主体。强化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执法,召开2023年第一、二次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例会暨火灾警情研判座谈会,强化消防执法联合督导检查。拟定《2023年度全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联合消防救援部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举办2023年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执法暨全文强制规范解读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我区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管理和消防执法管理工作水平。

    二是会同广西消防救援总队我厅办公大楼发生电缆井火灾事故开展火灾原因分析,对相关处室进行通报批评,约谈责任处室主要负责人。定期对厅办公大楼配电房、电井房、消防安全通道等部位进行消防安全隐患巡查,将人员活动重点区域的大门更换为防火门加强火灾安全隐患排查和防范。制定《广西建设大厦消防安全优化提升工作方案》开展广西建设大厦办公区域工作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修订完善《广西建设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2023年度广西建设大厦消防知识培训暨实操技能演练方案》,开展消防常见设施设备操作培训和消防安全演习。

(三)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到位,部分领域存在廉政风险方面。

6.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整改情况。

17针对对班子成员的同级监督不够及时全面”的问题,从3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集中学习(扩大)会2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以及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等,并开展专题研讨。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厅党员干部开展观看专题片《沉重的忏悔 深刻的警醒》《激浊扬清》,不断增强全体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组织厅机关及厅属单位60余名党员干部代表前往南宁监狱开展现场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压紧压实责任制定印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18针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不到位问题,从3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开展明察暗访。在元旦、春节、壮族三月三清明节五一假期等重点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并对厅属单位开展明察暗访。

二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全厅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廉洁思想防线。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厅岗位廉政风险清单及防控措施的通知》,完善和细化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印发《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强化厅机关各处室及厅属单位党员干部监督管理。

19针对对行业关键环节监督力度不够大”的问题,从2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召开2023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全区建筑业管理工作会议,印发《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各市属地责任,督促各市加快查处进度。

二是将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招标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纳入每季度开展的全区建筑市场层级监督检查内容,实现抽查常态化。根据发现的企业违法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2022年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进行大数据分析,将发现的线索转发项目所在地监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后续我厅将持续跟踪线索的核查进展,督促各市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整治和监督检查。

    7.压实厅属单位、行业协会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20针对对厅属单位管不严格”的问题,从3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召开2023年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

二是厅党组书记、厅长对有关处室和厅属单位负责人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并结合主题教育和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个人谈心谈话128人次,进一步增强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

是举办2023 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召开行业党委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进一步提高基层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能力,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21针对对行业协会和专家库的监管有漏洞问题,从3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对涉及问题的有关社会组织管理账号进行清理,并组织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梳理委托社会组织承担工作事项,未发现违反规定开展委托事项的情况。

二是印发《社会组织重要领域监管清单》,对厅联系社会组织在负责人、资金财务、信用体系、年检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监管工作进行梳理,提出规范要求。主题教育期间,分管副厅长带队对行业协会进行调研,详细了解行业协会党建工作、人员管理、资金财务管理、年检工作等相关情况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并草拟《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修订完善《广西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完善评标专家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评标专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入库申请专家提交《廉政鉴定》意见书机制,定期公示专家库现有专家名单,对存在失信或不良行为情况的专家进行清退。

8.落实监督责任仍有不足的整改情况

22针对政治监督力度不够问题,从4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印发《驻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2023年工作要点》《驻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关于推动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助力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开局起步的监督重点清单》,制定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政治监督重点工作清单,将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管理监督等工作纳入年度、季度政治监督重点内容并狠抓落实。

二是制定《驻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

三是组织住建厅开展党的政治建设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四是驻厅纪检监察组与住建厅党组召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改进相关工作。

23针对日常监督不够深入问题,从3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突出贯通联动。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与厅党组书记不定期会商选人用人、政治生态、党风廉政等重点工作。驻厅纪检监察组经常性与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协同联动,共同对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单位党员干部持续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

二是突出嵌入优势。驻厅纪检监察组参加厅党组会议和厅务会,列席厅党组、直属单位民主生活会,对综合监督单位各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主动约谈回复党风廉政意见。灵活运用,全面提升政治监督实效。及时向住建厅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工作建议函工作提醒函。

三是积极开展专项调研督导。协同住建厅相关业务处室深入开展城镇生活垃圾镇级污水治理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和“专家库”管理等专项调研督导,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24针对发现问题和查办案件存在不足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针对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移交和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驻厅纪检监察组及时进行处置

9.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整改情况

25针对执行公务用车管制度不严格问题,从3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修改完善《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厅本级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健全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等措施,强化公务用车日常监管。

二是结合元旦、春节、壮族三月三五一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对行业协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明察暗访。联合驻厅纪检监察组对行业协会开展党的政治建设专项监督检查,并行业协会进行节前集体廉政约谈。

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制定《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我厅公务用车使用范围。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申请使用和审核派车流程。将日常检查与重点时段明查暗访相结合推动长效机制建立,通过检查派车台账和重要节假日期间加强明查暗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日常公务用车使用派车管理。

26针对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从2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印发《大兴调查研究推动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厅领导领衔调研课题项目以及2023年度本厅调研计划。厅党组书记、厅长多次带队到区内外调研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其他厅领导结合分管业务,分别组织开展建筑业、园林绿化等工作调研,协调解决各地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组织开展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综合督查,对设区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房地产保交楼、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稳增长等重点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二是规范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出勤管理,首席代表、受理岗、咨询岗等一线人员均全部录入指纹,坚持打卡管理。严格落实AB岗工作制度,A岗责任人因故离岗时,B岗责任人及时顶上,确保窗口不出现缺位、空岗。合理调配窗口人员,确保人手充足。规范服务方式,统一着装佩戴工牌,离岗履行请示制度,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并在工位亮牌明示,避免办事群众误解。

(四)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推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住建干部队伍成效不够明显方面。

10. 领导班子设仍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27针对党组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问题,从2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认真梳理需提交厅党组会审议事项范围,修订印发厅党组工作规则并严格执行。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重要事项做到会前充分酝酿协商,会上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党组会后对研究决定事项,明确专人跟踪督办,确保决策落实到位,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

   二是召开厅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召开厅党组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党章党规党纪和《广西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试行)》,以及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关于巡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的反馈意见等,厅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谈自身差距、指出对方不足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打好坚实基础

11.机构编制管问题比较突出的整改情况

28针对机构编制管不规范问题,从2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文件精神,强调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强化机构编制纪律意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要求厅属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

    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对照《区直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负面清单(试行)》《区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构编制工作主体责任清单(试行)》,对本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现状进行一次全面自查。经自查,未发现清单内的违法违规情况。

29针对厅属单位机构职能调整滞后问题,从2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印发《关于填报主要职责工作事项的通知》,组织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单位结合三定规定的职能职责和实际工作,认真梳理和细化本部门的主要职责工作事项。

二是印发《关于开展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委托职能职责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组织厅机关处室、厅属单位结合三定规定的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并填写《厅机关委托厅属单位承担职能职责工作事项清理表》,提出清理规范意见。

12.干部队伍设存在不足的整改情况

30针对借调人员管不规范不严格问题,从2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规范工作流程。在修订印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借调和跟班学习人员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印发厅机关借调、跟班学习和驻点办公人员手续办理流程图。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工作人员台账,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厅机关借调、跟班学习、驻点办公等人员规范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处室加强对借调、跟班学习、驻点办公等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31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严格问题,从2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的通知》精神,要求完善选人用人配套制度,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加强审核把关,切实提高新时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印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修订版)》,组织厅人事教育部门、厅属各单位认真学习《实施方案》,并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各项程序要求严格落实到位。

32针对干部结构不够优化问题,从2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聚焦新时期住房城乡建设发展需要,重点抓好紧缺专业干部的配备,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二是加强对干部的多岗位锻炼,安排干部进行轮岗交流,选派干部参与国家部委或全区重点工作,让干部在吃劲岗位、基层一线、参与重大工作中锻炼成长。

13.机关党和基层党工作不够扎实的整改情况

33针对党组对机关党工作督查指导不够到位问题,从4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拟定实施方案,收集整理党建工作知识汇编资料准备印制。积极组织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各直属党组织参加区直工委举办的首届全区机关党务技能大赛。

二是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按要求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厅领导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委委员列席部分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指导厅联系社会组织各党组织同步开展组织生活会,行业党委派员列席部分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

三是2022年组织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党建品牌创建活动,3个党支部的党建品牌入选我厅第一批“一支部一品牌”党建品牌。20235月,组织开展第二批“一支部一品牌”党建品牌创建和评选工作,截至目前,已组织各支部完成品牌申报,拟于10月底前完成品牌评审。

是对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及厅联系社会组织开展党的政治建设专项监督检查,对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召开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业2022年度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暨2023年工作部署会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2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举办2023 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

(五)关于整改责任扛得不够牢,部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方面。

14.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34针对党组对上轮巡视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研究不深问题,从3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召开厅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对照反馈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整改任务和整改责任。制定《大兴调查研究推动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将巡视反馈问题作为重点调研内容,推动整改落实。

二是联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赴相关市、县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调研,截至目前发现已治理黑臭水体返黑返臭情况。定期调度黑臭水体治理进展情况,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会同专家深入设区市开展城市黑臭水体帮扶调研,指导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召开季度工作会议,总结上阶段工作,协调解决存在问题,部署下阶段工作。召开全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推进会,总结梳理全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情况,邀请中规院专家进行授课培训;会同住建部召开全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全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任务。开展城市黑臭水体航拍排查暗访调研,就暗访情况约谈部分城市黑臭水体主管部门20231-9月,完成崇左1段、凭祥1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预计年底完成既定2023年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60%的任务目标。

三是加强整改督促检查。督促指导各市、县被审计整改责任单位开展审计整改工作,并要求定期上报整改进展。建立整改台账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分解落实责任处室和责任单位。督促有关业务处室切实抓好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被审计整改责任单位定期报送跟踪落实审计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起草《关于印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计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截至920日,1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部分完成整改6个,属我厅本级主体责任的问题事项已经完成整改,我厅将按照整改方案和计划措施,持续推进审计整改,加紧督促厅属单位以及市县尽快完成审计整改。

15.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有短板的整改情况

35针对党组和纪检监察组对扎紧制度笼子抓得不够严实问题,从3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组织编印典型案例选编,下发至厅机关各处室及厅属各单位组织学习。

二是制定和修订相关制度规定13项。驻厅纪检监察组对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及行业协会开展了党的政治建设专项监督检查。起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审计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已形成送审稿。

三是印发通知,要求厅属各单位、厅联系各社会组织对2021年以来巡视和审计检查指出的财务管理方面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建立长效机制。按照驻厅纪检监察组织的政治巡查工作安排,完成对8个厅属单位、厅联系社会组织的财务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注重成果运用,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

党组将持续强化党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不断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起整改责任。学懂弄通做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抓好整改。

(二)抓好后续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继续抓实抓好整改工作,对整改方案中分解的任务、细化的措施盯紧抓实,特别是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狠抓不放松,全力以赴推动住建经济平稳发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加大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常态化推进整改,做到真正整改、彻底整改、见到实效。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制度机制。对于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健全管长远、管根本的制度措施,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一抓到底、落细落实,形成制度化、长效化。把巡视整改与推动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联动起来与和推进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通过抓巡视整改,促进高标准完成全年绩效管理目标任务,推动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1—2260028;通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金湖58广西建设大厦;邮编:530028;电子邮箱:trjc@zjt.gxzf.gov.cn。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20231030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