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全省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03 来源:陕西省住建厅-公告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529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陕建函〔2023〕1408号)精神,经2023年12月27日至29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通过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月3日至9日。如对公示对象的职称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住建厅职改办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及地址,以便调查核实。
电话:029-63915869    传真:029-63915700
受理地址:西安市新城大院省政府前大楼9层
邮编:710004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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