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济南市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第1项问题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30 来源:山东省住建厅-通知公告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22〕1041号)相关规定,拟对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第1项问题“济南市小清河沿岸数十个排口雨污混流污水直排入河等问题”整改工作进行销号。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济南市小清河沿岸数十个排口雨污混流,大量污水直排入河,其中,历城区遥墙街道附近有多处排污口,大量高浓度污水进入小清河。遥墙街道的两个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大量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河。济南市槐荫区光大水务(济南)有限公司第四污水处理厂偷排污泥汇入小清河。莱芜区汇河大道嬴汶河桥下大量生活污水通过雨水口直排入河,形成明显污染带。土马河省级湿地公园保育区存在生活污水直排口。

二、整改措施

(一)制定问题整改方案。济南市高度重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科学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定期督导调度,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内容落实整改任务。

(二)落实问题整改措施

1.针对济南市小清河沿岸数十个排口雨污混流,大量污水直排入河问题,经调查,济南市小清河沿岸数十个排口为雨水排口,汛期雨水经排口汇入小清河,其他时间为干涸状态。针对遥墙街道附近有多处排污口问题,济南高新区立即采取措施,于2022年9月加高扩容东、西沟污水收集池,连通断头截污管道,扩建改造东、西沟污水提升泵站,停运能力不足的东、西沟污水处理站,并于2023年7月扩建蓝川污水泵站,将遥墙街道驻地生活污水通过泵站输送至临港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彻底解决污水溢流污染小清河问题。

2.针对光大水务(济南)有限公司第四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第四污水处理厂)偷排污泥汇入小清河问题,经调查,因污水处理厂出水管道破损,泥土随出水管道排入腊山河所致。2023年7月,第四污水处理厂通过机器人内窥和紫外光固化修复措施,对119米出水管道进行了结构性、功能性缺陷修复,消除了环境风险隐患。

3.针对莱芜区汇河大道嬴汶河桥下大量生活污水通过雨水口直排入河问题,经调查发现,嬴汶河桥下大量污水是山东坦途农业有限公司向雨水管网排污所致。由于该企业用地手续不完备,企业已于2022年8月自行拆除了厂房设备设施,现处于停产状态,已不再向河道排放污水。

4.针对济阳区土马河湿地公园存在生活污水直排口问题,济阳区于2022年底完成了镇区0.8公里污水主干管网工程和9.9公里支管网工程,整治问题排污口,将周边村民、商户生活污水接入区域生活污水管网,并通过智慧监管平台对污水液位实时监控,到达警示液位时,及时通过车辆运送至济阳区污水管网,进入济阳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有效防止了土马河省级湿地公园保育区内水体受到污染。

(三)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一是针对济南市小清河沿岸数十个排口雨污混流,大量污水直排入河问题,济南市及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人民政府和高新管委会结合河湖长制开展小清河沿线巡河,加大对排水设施的巡查维护及清淤疏浚,发现问题即知即改,持续改善小清河水环境质量。二是针对四厂偷排污泥汇入小清河问题,四厂完善了入河排水口管理制度和每日巡检记录制度,并在入河口加装了视频摄像头,实时监控出水情况。三是针对莱芜区汇河大道嬴汶河桥下大量生活污水通过雨水口直排入河问题,莱芜区加大对赢汶河沿线排污口排查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效。四是针对济阳区土马河湿地公园存在生活污水直排口问题,济阳区对镇区同类排口进行排查,同步整治另外4处生活污水直排口,加大收集池污水抽运频次,杜绝污水溢流,在已完成整改任务的基础上,于2023年4月启动新市镇水质净化厂项目建设,为进一步提升新市镇驻地整体污水处理能力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整改成效

济南高新区完成东、西沟污水收集池扩容和提升泵站扩建改造,将遥墙街道驻地生活污水通过泵站输送至临港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解决了遥墙街道驻地生活污向小清河溢流问题;光大水务(济南)有限公司完成第四污水处理厂出水管道修复,出水口不再出现泥水入河问题;莱芜区汇河大道嬴汶河桥下污水来源山东坦途农业有限公司已停产,不再向河道排放污水;济阳区对排入土马河湿地公园的生活污水建设了污水管网,并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村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经现场核验,济南市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第1项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于公示截止日期前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9日(10个工作日)。公示举报受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0531-51765180;电子邮箱:zhangyuzhao@shandong.cn;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小纬四路46号;邮编:250001。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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