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3年7月至12月轨道交通安全保护设计专篇文件和第三方安全评估报告审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3-11 来源:重庆市住建委-公示公告

渝建轨道〔2024〕2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23年7月至12月轨道交通安全保护设计专篇文件和第三方安全评估报告审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相关项目建设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按照《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重庆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修订)》《关于加强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的意见》《重庆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建设项目轨道安全保护专项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根据有关标准和技术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轨道交通安全保护设计专篇文件,确保轨道交通工程安全和建设条件。

2023年7月至12月,市住房城乡建委共对194个项目的轨道交通安全保护设计专篇文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以及第三方安全评估报告开展审查。审查中发现,各项目设计单位、安全评估单位总体能按照有关标准和技术规定要求编制轨道交通安全保护设计专篇文件和第三方安全评估报告,并根据审查意见或者专家评审意见及时完成送审文件修改,但星湖中学等21个项目(项目信息详见附件),轨道交通安全保护设计专篇文件文本存在图表数据不完整、风险识别不准确、外部作业影响等级评定有误、安全保护措施设计不到位等问题,编制深度不满足《重庆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建设项目轨道安全保护专项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相关要求。渝昆高铁江津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等2个项目第三方安全评估报告存在使用的轨道交通资料不准确,对轨道交通风险识别不全面,保护措施不可行等问题。

请各建设单位认真履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首要责任,进一步强化项目合同履约管理,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控。请有关项目设计单位和安全评估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轨道交通安全保护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认真履行勘察设计主体责任,加强质量管理,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加强专业人员教育和培训,提高技术能力和水平,切实落实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审查要求,提高轨道交通安全保护设计专篇文件和第三方安全评估报告编制质量,切实保障轨道交通工程安全和建设条件。

下一步,我委将此次通报情况纳入对设计单位的信用评价,并根据项目风险分级管理原则,对送审次数3次及以上、设计质量低下的设计单位进行约谈;对违反国家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款的设计单位进行调查和核实,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1. 2023年7至12月未通过审查的项目安全保护设计专篇明细表

    2. 2023年7至12月未通过评审的项目第三方安全评估报告明细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2月27日

2023年7至12月未通过审查的项目安全保护设计专篇明细表.docx
2023年7至12月未通过评审的项目第三方安全评估报告明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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