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题工作视频会暨厅安委会第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4-03-06 来源:青海省住建厅-通知公告

3月1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吴志城主持召开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题工作视频会暨厅安委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省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青海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方案(2024—2026年)》主要内容,吴志城厅长对近期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提出工作要求,研究审议《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观看《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并进行讨论。副厅长唐晓剑、二级巡视员渭兆军及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或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外省发生多起火灾事故,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严重损失,教训十分惨痛。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指示,李强总理作出批示,对做好人员救治、事故查处、落实责任、隐患排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重要部署在全国“两会”即将召开3月4日至11日)和复工复产的重要时段,各级住建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抓好安全生产作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和高度警惕,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深入反思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有针对性落实防控措施,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全力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会议强调,根据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部署,3月15日前将全面启动恢复重建工作,7月底前完成住房加固、修缮,10月前完成损毁住房重建,年底搬迁完成。杜绝灾后恢复重建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是我们下一步的工作重点。要强化监管力度,海东市住建部门要采取经常性检查,县级住建部门采取日常监督的监管方式,聚焦灾后重建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开展定期指导检查和不定期的安全巡查工作。要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农村自建住房及维修加固工程建设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小工程量项目的施工安全管控,坚决杜绝“小施工造成大事故”。严格按照《青海省农牧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开展灾后重建过程中农村住房的监管工作,并加大对农村住房的指导力度,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指导房屋所有人和参建方立即消除,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会议要求,在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和复工复产的重要时段,各级住建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抓好安全生产作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和高度警惕,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会议原则通过《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会后,厅安委办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送省安委会。


会上,厅安委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由副厅长唐晓剑、建筑业监管处处长刘恒建、厅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高伟做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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