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4年第五批一级造价师遗失补办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1 来源:新疆自治区住建厅-行政许可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崔素荷等7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请所在单位即日起,持注册人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下附模板、营业执照复印件(附在委托书背面)、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注册人两寸照片1张(不限底色)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A3楼住建窗口领取。    

联系电话:09912822564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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