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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班建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2016年,鲁班建业专注于建筑行业大数据技术开发和应用,希望通过我们的不断努力,使企业竞争力迅速提高,使建筑行业学习交流更加顺畅,使建筑行业技术经验更快推广,使建筑行业资源配置更加优化。鲁班建业人将弘扬鲁班的工匠精神“用大数据技术,推动建筑行业供给侧变革”是我们不懈奋斗的目标!旗下核心产品有鲁班乐标、鲁班公路系统。

鲁班乐标(建筑行业大数据服务平台)数据覆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工信、自然资源、应急管理、财政、生态环境、商务、农业农村、人社部,能源、国防科工、林业和草原、文物、民用航空局、人防办、发改委等信息;

数据涵盖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企业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项管、造价业绩等信息;

数据包含企业信用等级、荣誉奖项、信用中国、行政处罚、经营异常、法律诉讼、失信人、被执行人、司法风险、经营风险、股权结构等奖惩风险信息。

住建部注册化工工程师查询

注册化工工程师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基础考试复习教程》参照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化工专业管理委员会拟定的《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大纲》编写。全书共分为7章,分别为物理化学、化工原理、化工过程控制、化工设计基础、化工污染控制基础、化工热力学、职业法规。

本书由有多年教学经验的教师编写,内容覆盖大纲的每一知识点,注意基本概念和基础应用,难度适中。

 

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化工工程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执业资格制度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化工工程(包括化工、石化、化纤、医药和轻化)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国家对从事化工工程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化工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 建设部、人事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等依照本规定对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注册和执业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下设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化工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化工专业委员会),由建设部、人事部和有关行业协会及化工工程的专家组成,具体负责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注册和管理等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地区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组织、取得资格人员的管理和办理注册申报等具体工作。

第二章 考试

第七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八条 化工专业委员会负责拟定化工专业考试大纲和命题,建立并管理考试试题库,组织阅卷评分,提出评分标准和合格标准建议。

第九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组成。

第十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 注册

第十二条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由该委员会向化工专业委员会报送办理注册的有关材料。

第十三条 化工专业委员会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由建设部统一制作,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和化工专业委员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申请人经注册后,方可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执业。

化工专业委员会应将准予注册的注册化工工程师名单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十四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在从事化工工程或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

(三)自受刑事处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5年的;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化工专业委员会依照本规定第十五条决定不予注册的,应自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有异议,申请人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七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化工专业委员会撤销其注册: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在化工工程设计和相关业务中造成工程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的;

(四)经查实有与注册规定不符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

第十八条 被撤销注册人员对撤销注册有异议的,可自接到撤销注册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九条 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在处罚期满5年后可依照本规定重新申请注册。

第四章 执业

第二十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一)化工工程设计(含本专业环保工程);

(二)化工工程技术咨询(含本专业环保工程);

(三)化工工程设备招标、采购咨询;

(四)化工工程的项目管理业务;

(五)对本专业设计项目的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一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只能受聘于一个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

第二十二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由其所在单位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

第二十三条 因化工工程设计质量事故及相关业务造成的经济损失,接受委托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根据合约向签章的注册化工工程师追偿。

第二十四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管理和处罚办法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五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有权以注册化工工程师的名义从事规定的专业活动。

第二十六条 在化工工程设计、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中形成的主要技术文件,应当由注册化工工程师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修改注册化工工程师签字盖章的技术文件,须征得该注册化工工程师同意;因特殊情况不能征得其同意的,可由其他注册化工工程师签字盖章并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二)保证执业工作的质量,并在其负责的技术文件上签字盖章;

(三)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商业技术秘密;

(四)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执业;

(五)不得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第二十九条 注册化工工程师应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并作为再次注册的依据条件之一。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在实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之前,已经达到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条件的,可经考核认定,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一条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参加考试、注册和执业。

第三十二条 从事化工工程设计活动的单位配备注册化工工程师的具体办法,由建设部商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注册化工工程师签字盖章生效的技术文件种类及管理办法由化工专业委员会制定。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实施办法

第一条 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第二条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年度试题、评分标准与合格标准。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化工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化工专业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工作。

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三条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第四条 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制药工程、轻化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等,详见附表1,下同)或相近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等,详见附表1,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第五条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后;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第六条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第七条 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的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第八条 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和直辖市,如确需在其他城市设置,须经人事部和建设部批准。

第九条 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参加命题及考试组织管理的人员,不得参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工作和参加考试。

第十条 严格执行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好试卷命题、印刷、发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第十一条 严肃考场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责任。

 

常见问题:

注册化工工程师就业前景?

一、化工学子人才急缺。

现今的就业市场对化工专业求才若渴。换句话说,化工人的辞典里是没有“无业游民”这四个字!化工的专业非常广泛,可满足各大工业及企业的专业需求。以政府机关来说,如环保署,可分为空气质量保护及噪音管制处、水质保护处、废弃物管理处及环境卫生与毒物管理处等都由环境工程及化学分析等专业学科的化工人员担任。私人企业对化工专业人员的渴望更是殷切;例如高科技业中的制程工程师须借重化工人的化工动力概念来调整制程参数(这是目前就业人数最多的领域)。在工厂里,反应器的设计与化学特性便是出自化工动力学的反应器设计;工厂的污水、毒气及废弃物的排放与处理便是环境工程中的基本学科;另外,工厂的建立、制程安全与厂物管理亦是化工人应有的专长。另外在学术机构里,归类为研发单位,化工的专业需求更是广泛与深入,例如高分子学科里,包含高分子化学、高分子加工等;生化技术里更需要生化科学、生物技术等专业学科;材料工程中也广纳无机化学、有机化学、材料科学、力学等。总括来说,化工的专业是如此广泛,可以概括所有就业单位的需求!

二、化工学生应用广泛

我们化学化工专业培养适应化工行业生产、建设、科研、管理、服务等第一线需要的,获得化学和化工技能初步训练的化工专业应用型技术人才,以及专业知识广、就业范围宽的复合型化工类专业人才。

在大学里,让他们能较好地掌握化学工程基本原理,扎实地掌握本专业及相邻专业所必需的化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并具有相关学科的一般知识;掌握质量监督、管理、检测领域的专业知识,并对工业分析专业的前沿知识及其发展趋势有所了解,具有初步的制定、应用、开发研究和正确评价产品质量的能力。

掌握各类化工产品的制备工艺和质量控制方法;具有解决与本专业有关的一般工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利用配方优化进行化工产品科技开发和科学研究,具有开发化工新产品、新技术的能力;能熟练掌握化工产品的现代检测技术,在生产中具备产品质量监督能力。化学化工专业学生毕业后的工作主要是从事中小学教育和在化学工业企业就业,每年的就业率始终保持在100%,建立了完善的就业基地,有南通市闻名全国的企业醋酸纤维、江山股份、宏信集团、精华制药以及上海的几家重点科研单位等等。这些大的企业每年都向我校招收了大批素质较强、专业技能较强的化学毕业生。

 

注册化工工程师、化工工艺工程师的区别?

注册化工工程师是需要考试的,考完专业考试以后,毕业四年以后可以考专业的,但前提是要把基础考试先过了,这是针对本科生而言,研究生和博士生还有其他规定,考完专业且过了以后然后再注册就可以挂靠,化工工程师是需要发表论文,还有一些职称考试,应该时间会比较久一点。


化工专业毕业的可以考哪些工程师资格证?

化工工程师 

职业定义: 

化工工程师是指从事化工工程(包括化工、石化、化纤、医药和轻化)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 

该职业资格共分五级:化工工程员、高级化工工程员、助理化工工程师、化工工程师、高级化工工程师。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化工工程员: 

1、中专、职高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 

2、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二、高级化工工程员: 

1、 已通过化工工程员员资格认证者; 

2、 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 

3、 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三、助理化工工程师: 

1、已通过高级化工工程员员资格认证者; 

2、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学生; 

四、化工工程师: 

1、已通过助理化工工程员师资格认证者; 

2、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五、高级化工工程师: 

1、已通过化工工程员师资格认证者; 

2、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注册化工工程师和一级建造师能否同时注册?

1)可以同时注册,但只能注册在同一家“具备化工和建造双资质”的单位。(2)因为注册化工工程师和一级建造师,都是由人事部和建设部共同组织的执业资格考试,都由建设部执业考试注册中心统一注册,注册信息是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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