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安全部门的安全职责

一、协助领导组织推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政策,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协助领导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抽检,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危险时有权停止作业,令职工撤离现场,并报告领导。三、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制订或修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对这些规程、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四、参加对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对本企业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五、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给个人防护用品(具)、防暑降温用品。六、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劳逸结合,搞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七、做好"一图四牌"及各种安全标志的制作、使用和管理工作。八、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分析、报告、预防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预防事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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