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监督工程质量

1社会对质量监督部门工作存在认识误区

当前,社会各界倾向于将公路质量监督部门视为第一责任单位,一旦出现任何工程质量问题,就将矛头指向质量监督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存在约定俗成的“谁核定,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政府质量监督部门成为工程质量监督第一责任人,而直接参加施工的企业却“袖手旁观”,没有承担相应的责任。实际上,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行为是政府授权的,质量监督是政府管理行为的延伸,政府同样也成为工程质量的责任者。客观上导致了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的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与现行三部到位等级核定的工程质量监督运行方式相抵触。

2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和处罚制度不健全

政府监督是指监督部门受政府委托,对公路工程质量开展强制性执法监督工作,它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施工企业开展质量监督和检查,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公正性”的特点。在实际开展质量监督工作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经常会遇到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处罚无法可依的问题,这与当前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体系不健全有直接关系。

3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对策

3.1明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职责

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法行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权力,具有行政执法性质。因此,监督部门要纳入到政府行政机构序列,在编制管理上参照公务员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够明确质量监督部门监督主体地位,强化其工作职责和使命,才能够确保其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3.2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不断提高执法监督水平

当前,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公路工程管理形势变化,转变工作观念,努力创新监管工作方法和方式,加快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建立一套全新的工程质量监管机制,以更好地适应现代监管工作需要。要摒弃传统守旧的监督方法,建立集体监督机制,现场监督执法至少由两名以上在编人员组成,必须要持证上岗操作。在开展常规质量监督和调查工作时,要贯彻落实“一人为私,两人为公”的执法理念。同时,要明确执法文件审核、签发和送达流程,确保执法工作严格按照法律制度开展。

3.3建立一套完善的工程质量监督公告制度,提高监督执法透明性

要确保工程建设方及时了解相关工作信息变化,使其更好地获知政府监督部门政策、工作方法变化情况,以更好地调整自身工作方法,配合监督部门做好执法检查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执法纠纷和矛盾问题发生。要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将社会监督引入到整个监督工作过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平直接影响到公路工程质量高低,做好监督工作是每位执法人员的工作使命和职责,他们履行执法工作职责的情况必须要让社会了解,以强化其工作责任感。要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内部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廉政水平和责任感,有效防腐拒变。

3.4创新监督工作方法和方式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根据形势变化不断创新,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检相结合的监管方法,最大程度提高监管工作的威慑性;要以施工图纸、施工技术、地质环境、主体结构等为主要监督对象,不断提高监督工作全面性和专业性;加强重点施工环节质量监督和检查,摒弃过去的预约式、通知式检查执法工作,提高不定期抽查频率,确保检查人员能够了解真实的工程施工情况和质量问题。要坚持“一个过程、三个阶段”的质量监督工作原则,实事求是开展质量监督工作。

4结束语

质量是工程建设重要底线,质量是工程的生命,是决定一个行业长期发展的重要因素。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公路工程总体质量,对于质量监督部门来说,必须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为我国经济发展和交通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公路工程建设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公共产品,其生产过程中参与企业和人员十分复杂,其总体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后期投资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环境效益。因此,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要树立正确的执法监督观念,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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