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规定

下面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关于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规定,以供参考。

1、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图纸会审

分包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后,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将分包工程的施工图纸发放给分包单位,并组织分包单位参加业主(总包方)或监理方组织的施工图会审会议。

2、对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

图纸会审后,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应对分包单位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

3、分包工程开工后,项目经理部应督促其进行技术交底,并通过质量安全检查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对材料、半成品、施工设备质量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2)对施工工序质量的监督检查:项目经理部质检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工序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发出质量问题通知单令其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力仍有质量隐患的,应予以清退。

(3)对现场施工人员的监督检查: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应对分包工程的现场施工人员资格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核实,特别是对要求持证上岗的人员。

(4)分包工程质量由分包单位对项目经理部负责,项目经理部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问题对业主(总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4、分包工程结算时,应预留工程保修金,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发生的维修费用(施工原因引起)由分包单位承担。保修期满,预留保修金或余额全部退回(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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