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审批程序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是对于已经竣工的节能建筑的一次验收,申报专项验收备案需要哪些审批程序呢?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审批程序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审批程序:


(一)受理及资料初审:


1、岗位责任人:区住建局总工室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要求,出具《受理通知书》;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做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3、时限:1个工作日


(二)部门审核:


1、岗位责任人:区住建局总工室主任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同意备案,对符合备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3、时限:1个工作日


(三)局部门审核:


1、岗位责任人:区住建局分管局领导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申请材料进行审定;


(2)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同意备案,对符合备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3、时限:1个工作日


(四)发件:


1、岗位责任人:区住建局总工室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备案程序的合法进行确认;


(2)及时准确告知、送达申办人员审核结果,将应归档的申请资料保留。


3、时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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