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施工一般规定

1桥梁施工是一项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很高、综合性很强的大型工程项目。目前,上海市政、公路的桥梁施工范围包括江、河、湖、海上的桥梁、陆地上的高架道路和立交桥、管线桥、轨道交通的区间高架桥梁以及高架站台等施工。根据本市行业的要求,桥梁施工项目必须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予以实施,现场施工执行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本市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管理标准和市级文明工地的创建标准。2项目经理部必须按有关法规的规定要求,配备各类持证上岗的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其数量应能满足施工的实际需要。3应按确认的编制依据和工程的实际情况,在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总体篇或安全策划文件.总体篇或安全策划文件中应确定专项施工方案、重要危险源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案、应急预案编制的目录和编制要求,并确定该工程的管理目标。4根据策划已确定的内容,在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前,完成相应的专项方案、措施和预案的编制及审批。5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方案)必须经总包方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现场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6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模板支护系统、起重吊装、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应按现行法规的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作业前应向受监安监站申报备案。7在项目开工前,应办妥项目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受监登记、管线保护交底卡、掘路执照等开工必备手续;涉及水上、跨铁路等施工项目的,另应办妥水上、跨铁路作业等的相关手续。8进行各类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交底和重点控制要求以及紧急避险的交底。9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遵循“上道工序未经验收合格,禁止下道工序进入作业”的原则,现场设专人全过程控制。10对于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应按现行行业规范的要求,执行“吊装令”“拆除令”、“开挖令”等控制制度,并设专职监控员跟踪监控。11应组织对预案的演练,通过演练,逐步完善和修正预案,不断提高预案实施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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