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实施的措施

监理工程师考试之结构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实施措施

1.脚手架作业安全防护审查:脚手架工程应符合《建设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标准要求。

2.落地式与悬挑式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搭设要求、基础处理、杆件间距、连墙件设置等内容,并附设计计算书、施工详图及大样图。

3.严禁使用木、竹脚手架和钢木、钢竹混搭脚手架。

4.钢管、扣件进场时,供应单位必须出具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材料,施工单位验收并存档,严禁不合格钢管、扣件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4.脚手架应由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搭设人员联合验收签字。脚手架在下列阶段必须检查验收:

5.脚手架基础完工后、架体搭设前;

6.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

7.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8.达到设计高度后;

9.遇到六级以上大风、雨雪天气后;

10.停用超过一个月。

11.落地式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夯实、硬化,并有排水措施,立杆底部应设置木垫板或钢底座,并加设纵横向扫地杆。

12.架体与建筑物拉结按规定设置,拉结可靠牢固。

13.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剪刀撑必须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

14.脚手架外立面应采用密目安全网封闭防护,临街面应采取硬质立面封闭;操作层脚手板必须满铺,固定牢固,材质应符合要求;每步架体均应设置拦腰杆,并设置18cm高的挡脚板。

15.架体内底层、施工层必须采取硬质水平防护,每隔三层且高度不超过10m设水平安全网,操作层下设安全网,安全网应架设牢固、封闭严密。

16.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应作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

17.“四口”、临边作业安全防护检查

“四口”、“临边”防护应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设置。“四口”主要有: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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