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优质工程奖表彰奖励

广西优质工程奖全称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凡建设地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或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区外承建的,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工程均可参加评比。
那么广西优质工程奖的表彰奖励是怎样的呢?以下是鲁班乐标整理的广西优质工程工程奖表彰奖励的内容。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向荣获优质工程奖工程的申报单位授予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奖牌和获奖证书,向分包企业颁发获奖证书,并予以全区通报表彰。
对获奖工程和企业,区质安协会在“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上予以专栏宣传。
申报优质工程奖的单位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申报资格、取消获奖资格的处分。
受理申报的工作人员、工程核查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收受企业及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给予撤销负责申报受理、工程核查和评委资格的处分,并将违纪行为通知其所在单位。
对获奖的工程项目,若在获奖后发现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由区质安协会组织专家进行确认,并将确认有问题的工程项目名单报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撤销该工程的优质工程奖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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