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施工预应力记录

下面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关于现场施工预应力记录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Ⅰ 基本要求和内容

(1)预应力筋及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的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试报告。

(2)预应力筋安装时,其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预应力筋应采用砂轮锯或切断机切断,不得采用电弧切割。

(4)预应力筋张拉或放张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不应低于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75%。

(5)预应力筋张拉机具设备及仪表,应定期检定,张拉设备应配套标定并配套使用。

(6)预应力筋的张拉应力、张拉或放张顺序及张拉工艺应符合设计及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当施工需要超张拉时,最大张拉应力不应大于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当采用应力控制方法张拉时,应校核预应力筋的伸长值,实际伸长值与设计计算理论伸长值的相对允许偏差为±6%。

(7)预应力张拉记录包括预应力施工部位、预应力筋规格、平面示意图、张拉顺序、应力记录、伸长量。

(8)预应力张拉应对每根预应力筋的张拉实测值进行记录。

(9)有粘结预应力结构灌浆记录包括灌浆孔状况、水泥浆的配比状况、灌浆压力、灌浆量、水泥浆试块强度等。

(10)灌浆用水泥浆强度不应小于30MPa,每工作班应留置一组(六个试件),边长为70.7mm立方体试件。

Ⅱ 核查办法

(1)核查预应力筋张拉和放张时混凝土强度报告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要求。

(2)核查张拉设备、仪表的检定报告和配套标定记录。

(3)核查预应力施工记录是否齐全,计算数据是否准确,结论是否明确,签证手续是否完整。

Ⅲ 核查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现场施工预应力记录或计算数据不准确,结论不明确,签证手续不完整。

(2)无预应力筋张拉和放张的强度报告。

(3)张拉设备和仪表未经检定或配套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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