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用建筑采暖的节能设计

云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由云南省安泰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心、云南省设计院为主编单位,会同省内7家单位共同编制。适用于我省温和地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其中云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于采暖的节能设计是怎样的呢?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云南省民用建筑采暖的节能设计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游泳池、更衣室等场所如设置采暖系统,宜采用低温热水辐射采暖方式,并优先采用地板辐射采暖。


学校、医疗机构、办公等建筑如设置采暖系统,宜采用新风供暖方式。


温和地区中区和北区的学校、医疗机构、办公等建筑夏季如通风良好则一般无需空调即可达到《中等热环境PMV和PPD指数的测定及热舒适条件的规定》GB/T18049所规定的热舒适度等级Ⅱ级标准,基本满足室内空气环境的热舒适性要求,冬季不设供暖则有部分时段阴冷不适。对于此类只需冬季供暖,维护结构热负荷不高、又允许室温有一定波动范围的场所,可采用新风供暖。


据调查统计,本地上述建筑冬季采暖热负荷一般为(30~50)w/ m2,当热负荷中的维护结构耗热量不超过35w/ m2时,将风量不低于30m3/h²p的新风加热到35℃或以上送入室内,基本可以弥补维护结构的耗热,维持室温在18℃左右。并且,该系统在非采暖季节可直接用于机械进风。与相同功能的采暖+通风或空调+新风方式比较,新风供暖是一种经济适用、节能节材的新型采暖通风方式,并已开始出现在本地部分工程中,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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