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测绘控制程序

工程勘察测绘控制程序有哪些?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以供参考。

1.0目的

对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必须之勘察测绘进行全面有效的控制,通过勘察测绘控制,使勘察成果能达到为基础设计提供可靠依据的目的;使工程建筑物的平面位置、高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和有关规范要求,确保设计、施工顺利进行。

2.0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开发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中要求的工程勘察和施工前的测绘工作以及施工阶段测放线全过程的测绘工作。

3.0职责

3.1项目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负责各阶段勘察测绘工作管理。并会同监理单位监督现场勘察测绘的施工并检核相关技术报告,负责各项具体技术要求的实施与验证。

3.2项目经理负责相关技术要求及《勘察测绘报告评审记录》的审核,审核后交付总经理审批。

3.3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测绘报告》评审和归档整理。

3.4技术部负责《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测绘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收发和归档。

4.0程序

4.1勘察测绘要求的提出

在初步设计阶段,由副总经理、项目经理、总工程师会同设计承包商提出工程勘察纲要、建筑施工测量的技术要求。

4.2勘察测绘单位的确定和签订合同

勘察测绘单位的选择应依据《项目工程招标程序》执行。

4.3对勘察测绘的实施进行监控

4.3.1在工程开工前,项目工程部根据规划国土局提供的“建设用地地界测量报告”。会同规划国土局实地依图验明界桩拐点位置,交施工单位时应办理交桩手续。

4.3.2进行勘察测绘时,由专业工程师对现场的勘察测绘施工进行全面管理。

a.基础施工前,由项目工程部委托地籍测绘部门现场测设施工控制点作为测放线定位依据。并交施工单位复测确认后,填写《施工控制点交桩记录表》,交技术部存档。施工单位将图纸设计之建筑物测设至实地后,由项目工程部组织向规划国土局提出验线申请、验线人实地验线后,签发“验线意见书”确认,建筑物平面位置符合规划和设计要求。

b.在结构施工过程中,项目工程部对施工单位测放点、线的误差进行现场检核,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监理、签字及盖单位有效印章。

4.4勘察测绘报告验收

4.4.1勘察测绘单位应提交各施工阶段勘察测绘报告和相关记录表。最后应提交《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测绘报告》,由项目经理组织勘察测绘报告的验收和评审,作好《勘察测绘报告评审记录》。

4.4.2《勘察测绘报告》的评审对《勘察测绘报告》的评审、验收应由项目经理组织,技术部参与评审,并邀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参加,作好评审记录,与会代表在评审记录表上签字。

4.4.3评审的主要内容:

a.是否按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进行勘测;

b.是否按照勘察任务书执行。勘察工作主要技术要求(包括:钻探、原状土样、抽水试验、地质编录、地震参数测量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c.点位及高程误差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d.建筑物轴线测放轴线间误差、竖向垂直度误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4.4评审结束后,应由项目经理、设计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代表和施工单位代表在《勘察测绘报告评审记录》上签字,并经总工程师审核签署后交副总经理审批。

4.5勘察测绘的更改或补充

4.5.1在设计和施工阶段由于各种原因(设计变更、国家法规更改,现场点位破坏)设计施工单位提出重新或补充勘察测绘要求。

4.5.2对更改的勘察测绘应严格按4.1-4.5的程序控制。

4.5.3重新或补充的《勘察测绘报告》应进行标识,并由公司技术部统一收发。收发应根据《工程技术文件、资料控制程序》执行。

4.6勘察测绘报告的使用和发布,由技术部管理,副总经理进行签发。

5.0相关文件和记录

《质量手册》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项目工程招标程序》

《工程技术文件、资料控制程序》

《勘察测绘报告评审记录》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施工日志》

《工程通知单》

《设计变更、修改通知单》

《建设用地放点测量报告》

《工程施工控制点测量报告》

《施工测量控制点交桩记录表》

《工程基线复核签证单》

《标高控制检查记录表》

《工程验线意见书》

《地基验坑(槽)记录表》

《单位工程坐标定位测量记录表》

《单位工程垂直度观测记录表》

《单位工程沉降观测记录表》

《文件收、发文登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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