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施工员安全职责

1、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领导下工作,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施工员对所管的幢号工程的安全要负直接领导责任。

3、在施工生产的同时,除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之外,还应根据工程情况对工人进行分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

4、对现场中搭设的脚手架、井架、安全网,施工用电及各种机械设备等都必须组织验收,符合规程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5、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公司制定的安全制度,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6、施工生产中,对上级的违章错误指令,要坚决抵制以保证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

7、发现隐患必须立即处理,定人、定时、定措施到验收合格为准,同时做好记录。

8、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9、坚持现场安全值日制度,并做好记录。

10、做好现场醒目的标志,一切以“预防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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