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安全使用规定

(一)一般要求

(1)使用工具人员,必须熟知工具的性能、特点、使用、保管和维修及保养方法。

(2)各种施工工具必须是正式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3)工作前必须对工具进行检查,严禁使用腐蚀、变形、松动、有故障、破损等不合格工具。

(4)电动或风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进行高速和修理。停止工作时,禁止把机件、工具放在机器或设备上。

(5)带有牙口、刃口尖锐的工具及转动部分应有防护装置。

(6)使用特殊工具时(如喷灯、冲头等),应有相应安全措施。

(7)小型工器具放在工具袋中妥善保管。

(二)电动工具必须装漏电保护器。

(1)电动工具必须装漏电保护器。

(2)电动工具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3)电源开关及电线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4)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有必要的、合格的绝缘用品,在潮湿地带或金属容器内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有相应的绝缘措施,并有专人监护。电动工具的开头应设在监护人便于观察,便于操作的地方。

(5)在高处或横向使用磁力电钻时,应有防止因中途停电而造成电钻坠落的措施。

(6)使用射钉枪时,要注意周围环境,防止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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