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站无功功率补偿的规定

泵站无功功率补偿的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1、无功功率补偿应按地方电网的要求进行设计,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布局。

2、无功功率补偿及补偿容量可根据电网的要求而定,但泵站在计费计量点的功率因数不宜低于、0.85.

3、主电动机的单机额定容量在630kW、及以上时,宜选用同步电动机补偿。

4、主电动机的单机额定容量在630kW、以下的泵站,宜采用静电电容器进行无功功率补偿。无功补偿电容器应分组,并能根据需要及时投入或退出运行。电容补偿装置宜选用成套电容器柜,并应装设专用的控制、保护和放电设备。设备载流部分长期允许电流不应小于电容器组额定电流值的1.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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