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安全疏散要求

1、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25m。

2、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9m。

3、疏散指示标志:

a、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b、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20m;对于袋形走道,≤10m;在走道转角区,≤1.0m。

4、门的净宽: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1.4m。

2

高层宾馆、旅馆建筑

1、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30m。

2、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15m。

3、疏散指示标志:

a、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b、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20m;对于袋形走道≤10m;在走道转角区≤1.0m。

4、门的净宽: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0.9m。

3

单、多层教学楼

1、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教学楼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35m。

2、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教学楼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22m。

3、疏散指示标志:

a、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b、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20m;对于袋形走道,≤10m;在走道转角区,≤1.0m。

4、门的净宽: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1.4m。

4

高层教学建筑

1、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30m。

2、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15m。

3、疏散指示标志:

a、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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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20m;对于袋形走道,≤10m;在走道转角区,≤1.0m。

4、门的净宽: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1.4m。

5

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

1、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25m。

2、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20m。

3、疏散指示标志:

a、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b、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20m;对于袋形走道,≤10m;在走道转角区,≤1.0m。

4、门的净宽: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0.9m。

6

单、多层医疗建筑

1、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医疗建筑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35m。

2、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医疗建筑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20m。

3、疏散指示标志:

a、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b、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20m;对于袋形走道,≤10m;在走道转角区,≤1.0m。

4、门的净宽: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0.9m。(门诊大厅处执行1.4米)

7

高层医疗建筑

1、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30m。

2、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15m。

3、疏散指示标志:

a、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b、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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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20m;对于袋形走道,≤10m;在走道转角区,≤1.0m。

4、门的净宽: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0.9m。(门诊大厅执行1.4米)

8

高层医疗建筑病房部分

1、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24m。

2、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12m。

3、疏散指示标志:

a、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b、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20m;对于袋形走道,≤10m;在走道转角区,≤1.0m。

4、门的净宽: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0.9m。(门诊大厅处执行1.4米)

9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等大空间建筑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30m;当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应采用长度不大于10m的疏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当该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距离可分别增加25%。

10

高层展览建筑

1、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30m。

2、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15m。

3、疏散指示标志:

a、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b、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20m;对于袋形走道,≤10m;在走道转角区,≤1.0m。

4、门的净宽: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1.4m。

11

其他建筑(单、多层)

1、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其他建筑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4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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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其他建筑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22m。

3、疏散指示标志:

a、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b、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20m;对于袋形走道,≤10m;在走道转角区,≤1.0m。

4、门的净宽: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0.9m。

12

其他高层建筑

1、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40m。

2、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20m。

3、疏散指示标志:

a、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b、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20m;对于袋形走道,≤10m;在走道转角区,≤1.0m。

4、门的净宽: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0.9m。

注:以上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规定增加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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