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是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而制定的。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实施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应遵守本办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其具体工作由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 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设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并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本办法所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政府为保证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实施监督的行政管理行为。本办法所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指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依法行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机构。本办法所称工程实体质量,是指工程实体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办法的特性之总和。本办法所称工程质量行为,是指建设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各责任主体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是指对工程质量负有法定责任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施工图审查等单位。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推广使用节能环保材料, 建立优质工程激励机制,对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更多关于“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等建筑方面的知识和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可以登入中国鲁班乐标鲁班乐标进行查询。更多关于建筑行业独家信息,敬请实时关注鲁班乐标微信号。关注手机鲁班乐标(m./),实时了解建筑行业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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