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指数的分类以及编制方法

1、工程造价指数是反映一定时期由于价格变化对工程造价影响程度的一种指标,它是调整工程造价价差的依据。

工程造价指数的分类:

(1)各种单项价格指数

(2)设备、工器具价格指数

(3)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指数

(4)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造价指数工程造价指数编制方法:

各种单项价格指数的编制:

(1)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等价格指数的编制。这种价格指数的编制可以直接用报告期价格与基期价格相比后得到。其计算公式如下:

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价格指数=Pn/Po式中 Po——基期人工日工资单价(材料预算价格、机械台班单价);

Pn——报告期人工日工资单价(材料预算价格、机械台班单价)。

(2)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等费率指数的编制。其计算公式如下:

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工程建设其他费)费率指数= Pn/Po式中 Po——基期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工程建设其他费)费率;

Pn——报告期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工程建设其他费)费率。

2、设备、工器具价格指数的编制如前所述,设备、工器具价格指数是用综合指数形式表示的总指数。运用综合指数计算总指数时,一般要涉及两个因素,一个是指数所要研究的对象,叫指数化因素;另一个是将不能同度量现象过渡为可以同度量现象的因素,叫同度量因素。当指数化因素是数量指标时,这时计算的指数称为数量指标指数;当指数化因素是质量指标时,这时的指数称为质量指标指数。很明显,在设备、工器具价格指数中,指数化因素是设备、工器具的采购价格,同度量因素是设备工器具的采购数量。因此设备、工器具价格指数是一种质量指标指数。

(1)同度量因素的选择。既然已经明确了设备、工器具价格指数是一种质量指标指数,那么同度量因素应该是数量指标,即设备、工器具的采购数量。那么就会面临一个新的问题,就是应该选择基期计划采购数量为同度量因素,还是选择报告期实际采购数量为同度量因素。根据统计学的一般原理,此处可分为拉斯贝尔体系和派许体系。

1)拉斯贝尔体系。按照拉斯贝尔的主张,以基期销售量为同度量因素,此时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Kp=∑qop1/∑ qopo式中 Kp-综合指数;p.和p1-基期与报告期价格;qo-基期数量。

2)派许体系。按照派许的主张,以报告期销售量为同度量因素,此时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 Kp=∑q1p1/ ∑q1p式中 Kp-综合指数;p.和p1-基期与报告期价格;ql-报告期数量。

就质量指标指数而言,拉斯贝尔公式(简称拉氏公式)将同度量因素固定在基期,其结果说明,按过去的采购量计算设备、工器具价格的变动程度。公式分子项与分母项的差额,说明由于价格的变动,按过去的采购量购买设备、工器具,将多支出或少支出的金额,显然是没有现实意义的。而派许公式(简称派氏公式)以报告期数量指标为同度量因素,使价格变动与现实的采购数量相联系,而不是与物价变动前的采购数量相联系。由此可见,用派氏公式计算价格总指数,比较符合价格指数的经济意义。

实际上,这一原则可以表述为,确定同度量因素的一般原则是:质量指标指数应当以报告期的数量指标作为同度量因素,即使用派氏公式(公式3.3.8);而数量指标指数则应以基期的质量指标作为同度量因素,即使用拉氏公式(公式3.3.7)。

(2)设备、工器具价格指数的编制。考虑到设备、工器具的采购品种很多,为简化起见,计算价格指数时可选择其中用量大、价格高、变动多的主要设备、工器具的购置数量和单价进行计算,按照派氏公式进行计算如下:

∑(报告期设备工器具单价X报告期购置数量)

设备、工器具价格指数=-∑(基期设备工器具单价X报告期购置数量)

3、建筑安装工程价格指数建筑安装工程价格指数与设备、工器具价格指数类似,也属于质量指标指数,所以也应用派氏公式计算。但考虑到建筑安装工程价格指数的特点,所以用综合指数的变形即平均数指数的形式表示。

(1)平均数指数。从理论上说,综合指数是计算总指数比较理想的形式,因为它不仅可以反映事物变动的方向与程度,而且可以用分子与分母的差额直接反映事物变动的实际经济效果。然而,在利用派氏公式计算质量指标指数时,需要掌握q1po (基期价格乘报告期数量之积的和),这是比较困难的。而相比而言,基期和报告期的费用总值(∑poqo,∑plql)却是比较容易获得的资料。因此,我们就可以在不违反综合指数的一般原则的前提下,改变公式的形式而不改变公式的实质,利用容易掌握的资料来推算不容易掌握的资料,进而再计算指数,在这种背景下所计算的指数即为平均数指数。利用派氏综合指数进行变形后计算得出的平均数指数称为加权调和平均数指数。其计算过程如下:

设Kp=p1/po表示个体价格指数,则派氏综合指数可以表示为:

派氏价合指数=∑q1p1/ ∑q1po=∑q1p1/∑(1/Kp* q1p1)

式中∑q1p1/∑(1/Kp* q1p1)即为派氏综合指数变形后的加权调和平均数指数。

(2)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指数的编制。根据加权调和平均数指数的推导公式,可得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指数,具体的计算过程如下(由于计划利润率不会变化,可以认为其个体价格指数为1):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指数=(报告期建筑安装工程费)/(报告期人工费/人工费指数+报告期材料费/材料费指数+报告期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指数+报告期建筑安装工程其他费用/建筑安装工程其他费用综合指数)

4.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造价指数的编制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造价指数是由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指数,设备、工器具价格指数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指数综合而成的。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指数相类似,其计算也应采用加权调和平均数指数的推导公式,具体的计算过程如下: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指数=(报告期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造价)/(报告期建筑安装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指数+报告期设备、工器具费用/设备、工器具价格指数+报告期工程建设其他费/工程建设其他费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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