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和建筑热工节能设计

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政策,改善福建省居住建筑室内热环境,提高夏季空调、冬季采暖的能源利用效率,依据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结合福建省的省情和经济水平而制定。其中,对于建筑与建筑热工节能设计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建筑和建筑热工节能设计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建筑与建筑热工节能设计


住宅小区、建筑总体设计


建筑群的规划布置、建筑物的平面布置应有利于自 然通风。宜减少硬化地面,增加绿地和水域面积。房间门窗洞口位置应有利于组织夏季凉爽时间的穿堂风。


建筑物的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建筑平面布置时,宜使居室朝向南偏东15°至偏西15°范围,但不宜超出南偏东45°至偏西30°范围。


北区内,单元式、通廊式住宅的体形系数不宜超过0.35,塔式住宅的体形系数不宜超过0.40。


建筑外围护结构节能设计


当选用的屋顶和墙体材料热工性能不明确时,应以法定检测单位提供的检测数据作为设计选择依据。


建筑外窗设计


居住建筑的外窗面积不应过大,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北向不应大于0.45;东、西向不应大于0.30;南向不应大于0.50。


1.建筑各朝向偏差在30°以内时,按相应朝向处理;超过30°时,按不利朝向处理。比如:南偏东13°,则认为是南向;南偏东33°,则认为是东向。


2.当建筑物外墙面向外凸时,凸出部分的长度小于或等于1.5 米时,则该凸出部分的外墙面积全部计入宽度面所在外墙朝向面积;凸出部分的长度大于1.5米时,按各实际朝向计入各自朝向面积。


3.当建筑物外墙面向内凹时: 凹入部分的宽度小于5米,且大于或等于凹入长度时,则该凹入部分的外墙面积全部计入宽度面所在外墙朝向面积;宽度小于凹入长度时,则该凹入部分的外墙面积均不参与计算,但其材料应按节能计算的结果选用。 凹入部分的宽度大于或等于5米时,则按各实际朝向计入各自朝向面积。


4.楼梯间、电梯前室外墙外窗可不参与节能计算。


5.当建筑出现回字形结构时,天井部分围护结构不参与节能计算。


6.外墙面积包括外窗面积。


7.外窗凸出部分周边不透光的围护构造不参与面积计算。


8.外窗的面积是指用透光材料镶嵌的建筑外门窗面积,包括镶嵌透光材料的型材所占面积。


9.外窗的面积按实际面积计算,均计入窗洞口所在的外墙朝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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