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定

1.地下工程必须进行防水设计,防水设计应定级准确、方案可靠、施工简便、经济合理。

2.地下工程必须从工程规划、建筑结构设计、材料选择、施工工艺等全面系统地做好地下工程的防排水。

3.地下工程的防水设计,应考虑地表水、地下水、毛细管水等的作用,以及由于人为因素引起的附近水文地质改变的影响。单建式的地下工程应采用全封闭、部分封闭防排水设计。附建式的全地下或半地下工程的防水设防高度,应高出室外地坪高程500mm以上。

4.地下工程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应采用防水混凝土,并根据防水等级的要求采用其他防水措施。

5.地下工程的变形缝、施工缝、诱导缝、后浇带、穿墙管(盒)、预埋件、预留通道接头、桩头等细部构造,应加强防水措施。

6.地下工程的排水管沟、地漏、出入口、窗井、风井等,应有防倒灌措施,寒冷及严寒地区的排水沟应有防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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