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层建筑施工工艺顺序

中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37—87)规定超过100米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超高层建筑施工工艺顺序是如何的?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超高层建筑施工工艺顺序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施工工艺顺序确定


类型1:内筒为钢筋混凝土核心筒结构+外筒巨柱,外框结构为钢梁的结构形式,适合核心筒墙体竖向结构先行施工,楼板等水平结构滞后施工,外框钢结构及梁板滞后核心筒结构数层进行施工。


钢梁与核心筒连接采用预埋件焊接耳板的连接形式。


核心筒内梁筋需预留套筒,楼板钢筋可采用预留胡子筋的形式,局部错位、漏埋可采用植筋。


外框楼板为组合楼板。


类型2:内筒为钢筋混凝土核心筒+外筒巨柱,由于外框筒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理论上不适合核心筒先行施工的施工工艺,理由有:


(1)、外筒梁板钢筋需全部同截面断开,对结构受力性能影响较大,很难征得设计同意。


(2)、普通钢筋混凝土楼板需支模施工。


结论:前述类型2的超高层结构比较适合采取内外筒一起同步施工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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