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探讨

高层住宅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一、质量方针和目标

质量方针:严格管理、争创优质、社会好评、顾客满意。

质量目标: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项工程优良率:90%以上,质量保证资料齐全。

主体结构创北京市;结构长城杯;,整体质量争创;北京市优;!

二、质量管理方法

(一)质量检查的组织机构

1、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质量管理小组,建立从项目部到施工班组的质量管理网络,负责整个项目的技术措施的执行与完成情况,并经常开展;QC;小组活动;

2、各单体工程分别配有技术员、质量员,以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与监督工作;

3、按各主要工种,配备不脱产的质量员负责工程自检、互检、交接验检等工作。

(二)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管理

1、坚持图纸会审制度,努力减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差错,通过充分阅图理解图纸内容和意图,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2、图纸会审、技术核定、经济签证、设计变更等应经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签定后作为工程技术文件分发执行,并列入施工档案。

3、坚持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贯彻执行制度。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单位工程生产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报有关单位批准后,作为组织该工程生产的基本依据。

(三)工程材料的检验、试验控制

1、进入施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等原材料,必须持有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北京市规定应持有的准用证。进场材料经材料、质量、技术、监理等部门验收合格后,再按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试验。

2、凡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

3、对降使用的材料,必须经有关部门、单位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并注明其使用部位,便于追溯。

4、对砂浆试块的制作,必须按规范执行,加强养护,及时送检。制作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的现象。

(四)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1、对少数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2、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有技术部门、工长签发的施工技术交底,并组织生产班组集中详细交底。交底内容包括:所用材料要求、施工流程、操作方法、质量标准、质量要求、施工注意事项、安全要求等,然后再进行施工。

3、实行三检制度,由班组长、工长、质量员、技术部门按规定对操作程序、质量标准进行检查,核定质量等级,决定工序交接,坚决做到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4、凡属隐蔽工程一律在班组自检、互检的基础上,由单位工程的施工员、质量员检验合格后交甲方和监理单位进行核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5、施工过程中质量员必须深入现场,按施工规范、施工操作规程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检、监督。对不按图施工、违反操作规程及质量要求,经劝说无效,坚持不改的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清理退场。

6、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施工程序、操作规程、自检记录不真实、不及时、不齐全的施工班组或项目,质量员不予签字与验收。

7、对施工中易发生事故部位、重要结构部位,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必须跟踪检查。一般质量问题现场及时解决或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项目部总工,通过有关部门研究后处理。

8、工序交接时,必须做好中间交接记录,经双方签字后方可交接,不办理此手续不准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对不合格的分部、项工程在未处理或验收不合格前,不得强行施工。

三、项目主要质量活动过程

工程报价---合同评审---施工策划---物资采购---施工过程---检查与试验---竣工交付---维修服务。

四、项目质量保证网络。(详见附表)

五、工程施工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措施

通过贯彻执行我公司质量保证体系程序文件,从而保证本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主要控制如下程序:

1、合同评审

a、合同管理。工程项目每月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评审,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b、合同更改。对于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业主提出的要求以及设计变更等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对其内容进行评审;

c、合同终止。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合同自然终止。

2、施工策划

项目的施工策划运用科学的管理思想、现代的施工方法和手段,对现场的各种要素如:人、机、料、法等进行组织、控制、协调、管理、实施。项目施工策划将做以下工作:

a、进行技术准备,如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等;

b、进行现场准备,如布置现场平面等;

c、进行质量成本控制,如质量计划、成本核算等。

3、做好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4、做好物资采购工作:

a、执行物资采购的管理程序;

b、对采购质量进行控制;

c、做好验证、保管和发放工作;

d、做好产品标识工作并具备可追溯性;

5、做好施工过程的控制工作,主要有:

a、做好进度控制;

b、做好施工质量控制;

c、做好施工安全控制;

d、做好特殊工序的控制;

e、做好工艺更改控制;

6、做好施工机具、设备的控制。

7、做好材料检验和试验工作,包括:

a、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

b、施工过程中的检验和试验;

c、项目竣工的检验和验收。

8、制定对不合格品的控制措施,包括:

不合格的标识、不合格品的处理、纠正和预防措施等。

9、做好搬运、储藏、防护和交付工作;

10、做好相应的质量记录和质量审核工作;

11、做好培训工作,包括:

a、全员质量培训;

b、特殊工种教育;

c、培训管理。

12、做好维修服务工作。

六、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1、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因工作不认真,对重大质量隐患不坚持原则,并因此造成质量事故者,负主要责任。

2、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质量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并处以50--2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3、对隐瞒质量事故的有关责任者,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和事故的性质,处以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4、对施工过程中所涌现的质量管理积极分子,给予经济奖励100--500元。

七、维修服务

Ⅰ、保修内容及期限

本工程结束后,根据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及施工合同要求,规范本工程保修内容及期限如下:

a、工程质量保修服务范围

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渗漏、给排水管道、通风管道、电气管线、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b、质量保修服务期限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装修工程为2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和供冷期。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工程保修期内,我公司在接到保修通知书后,立即到现场抢修。但下列情况不属于保修范围:1、使用不当或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2、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

工程竣工后,由项目经理及时给业主签发对上述内容的;建筑工程保修书;,并在上面写明所属工程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Ⅱ、回访

a、回访频次

工程竣工后半年内对工程全面回访一次,半年后二年内对工程进行第二次回访,二年后五年内对屋面工程进行第三次回访。

b、回访实施

工程处计划经营部门根据工程竣工情况制定回访工作计划,上报公司计划经营处。

回访工作由工程处计划经营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并在每年的六月、十二月份向公司汇报完成情况。回访采用上门服务、电话访问或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由回访人员填写;建筑工程回访单;。

c、计划经营部门将业主投诉意见和回访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迅速传递给工程处技术质量部门。

Ⅲ、维修

a、工程处技术质量部门接到维修信息后,及时对工程质量的问题进行复查,能处理的维修问题由工程处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确定维修范围,明确维修责任,如有难度的项目,工程处应立即向公司技术质量部门汇报,积极配合公司技术质量部门分析原因,制定可行的处理方案,工程处立即组织人员按方案实施。

b、维修完成后,工程处技术负责人在可行时邀请使用单位代表对维修效果进行检查验收,并在一周内上报公司计划经营部门,由公司对用户核实其维修情况(可以电话联络)。验收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Ⅳ、善后工作

维修费用:工程在保修期内,属于保修范围的维修费用全部由工程处承担,此项费用已列入工程成本。

工程维修完成后,工程处指定专人填写;工程保修记录表;,此表一式三份,一份交工程处,一份交公司技术质量部门,一份交业主。

工程维修完成后,由工程处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因施工技术及管理原因造成的维修应制定纠正措施及时上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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