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了造就大批优秀的建设人才,提高企业的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必须建立经常性的技术培训工作制度。第二条技术培训工作应当坚持政治思想教育与技术、业务培训相结合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应当从现有水平出发,干什么学什么,做到持之以恒,精益求精。第三条每个工人都要积极学政治、学技术、苦练基本功,达到本岗位应知应会的规定的要求,并不断提高。第三条各级干部都要努力学习电力生产知识,学习电力建设技术和管理知识,参加生产劳动和管理实践,逐步成为本行业的内行。第四条各类技术人员和业务人员都要努力钻研技术业务,不断提高施工技术与管理业务水平。第五条各级领导部门应当加强对职工技术业务学习的组织领导,引导职工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要表扬那些勤于学习并作出贡献的人。对于那些不钻研技术业务,工作马虎凑合的人应当进行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第六条项目部应有一名领导负责培训工作,并设置专职或兼职培训工作人员处理项目部培训日常工作。班组的培训工作由班长负责。第七条项目部培训工作人员的职责是:编报项目部培训计划,编写培训工作总结;经常收集反映班组见,掌握培训动态。指导班组开展技术培训工作,定期交流经验。组织项目部内部的规程学习和考试。组织本项目部主要工种和特殊工种的技术考核。组织举办本项目部专业培训和技术讲座。第八条队(所)长对培训工作的职责是:发动群众,开展好技术业务学习活动。组织实现本班培训计划,安排好小组和个人的学习目标和学习内容。组织签订新学员学习合同,检查合同执行情况,主持新工人独立操作之前的技术水平鉴定。培训工作管理第九条职工培训计划应当从职工队伍的实际水平出发,按照电力建设任务的需要制定,可分为:新工人进厂的培训。大、中专毕业生的实习培训。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干部、技术人员、工人的岗位练兵、短期学习班,定期轮训班。队(所)长和项目部专业人员的培训。第十条公司应当在每年年末提出下一年的职工培训计划,报上级审查备案,并下达项目部执行。计划内容应包括目的、要求、时间、地点、人数、对象、师资、教材、经费、物资供应,主办和协办单位及负责人等。计划应做到思想、组织、措施三落实。第十一条技术业务培训除采用一般常用的讲课、自学、答疑、测验、考试、操作练习等方法外,还可以广泛发动群众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如技术问答、考问讲解、操作表演、基本功比赛、互教互学等,以提高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第十三条新工人和专业特殊工种,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上岗操作。干部、技术人员、业务人员、工作都要定期进行技术业务考核,作为晋级和安排工作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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