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程

《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程》介绍了我国行业标准《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97)的编制工作概况及主要内容。各地依据本市区的建筑基坑工程的基本现状,上海建筑基坑工程技术的人员包括什么内容?以下是鲁班乐标小编整理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程相关内容:

《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程》是为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进行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道线的安全,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程》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

《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前期准备、第三章 深基坑工程勘察、第四章 深基坑工程设计、第五章 深基坑工程施工、第六章 监理监测、第七章 附则七部分内容:其中深基坑工程设计的内容包括:

第十六条 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地质情况、基坑周围环境、主体设计要求和施工条件等制定设计方案。

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支扩结构、挖土、降水、环境保护、监测等内容,并符合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

第十七条 深基坑工程设计计算和分析必须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进行,提出避免对周围环境保护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等造成损害的技术要求和措施。

设计降水系统时,必须考虑坑内外降水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有相应的措施避免造成结构性损坏。

第十八条 采用与主体地下结构相结合的基坑支护设计,应当与主体工程设计密切配合,依据工程建筑设计和结构设计文件资料进行设计,并考虑围护结构和主体结构基础沉降的适应性。

第十九条 深基坑工程设计应当按照设计程序和技术责任制进行设计,提交设计图纸、有关设计文件和基坑围护结构的控制变形值,并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现场试验和监测要求。

第二十条 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作好技术交底和工程施工跟踪服务工作,及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或者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会同建设、勘察、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研究解决,必要时应当提出补充勘察要求和修改设计。

鲁班乐标小编总结以上相关的内容,只有做好本地区内各项工程招标的信息内容之后,需要做好符合本规定的相关内容。

附件: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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