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筑装饰工程飞天奖

发布时间:2019-12-03

 甘肃省建筑装饰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

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进一步提高我省建筑装饰专业工程质量水平,推动建筑装饰专业整体创新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振兴的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及《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甘肃省建筑装饰工程飞天奖是我省建设工程建筑装饰质量的最高省级荣誉奖(以下简称“飞天奖”)。

凡在甘肃省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装饰工程,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均可由建筑装饰工程的主承建单位自愿申报,经初步审查、现场复查后推荐给省建筑装饰工程飞天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予以表彰。

甘肃省建筑装饰工程飞天奖每年评选一次,并从中推荐符合条件的工程参加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评选。


第二章申报范围


申报甘肃省建筑装饰工程飞天奖的工程一般应为单位工程建筑物或分标段施工的单项完整的装饰工程。

兰州市区内的建筑装饰工程总造价应在300万元(不含设备)以上;兰州市区以外其他市、州的建筑装饰工程总造价应在200万元以上(总造价参考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结算书)。

古建筑、保护性文物建筑的修复项目或纪念项目装饰工程,具有重要政治影响或纪念意义的特殊装饰工程,设计创意独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社会影响力的装饰工程,可不受上述规模的限制。

申报甘肃省建筑装饰工程飞天奖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和强制性的建筑施工设计规范标准,工程设计合理先进,装饰材料节能环保,施工质量达到优良,使用功能满足要求。

项目通过投资或建设单位、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竣工验收签字并盖法人单位公章确认。项目前题是消防工程验收合格(或备案制资料齐全)、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合格;

工程已竣工交付使用一年以上,未出现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项目;

必须有建设单位出具申报飞天奖的同意意见;

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等级,并有合法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筑装饰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竣工后无法进行现场检查的;

已参加过上年度评选未评上的;

非法承包和违法分包的;

工程施工过程中或竣工后出现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其它有关规定不能评选的。

申报单位应为甘肃省建筑装饰协会会员单位。

飞天奖的申报单位作为工程施工单位,必须是该建筑装饰工程的主要施工承包单位,应独立完成该项目的建筑装饰工程。

较大的建筑装饰工程根据中标标段各施工单位独立申报参与评选。本装饰飞天奖不设参建单位奖项。


第三章申报程序和申报资料


“飞天奖”的申报程序:

(一)评选的全过程由省建筑装饰协会组织实施。

(二)评选包括申报受理、初步审查、工程复查和工程评审四个阶段,前一阶段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第十一条 参加评选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纸质《甘肃省建筑装饰工程奖申报表》一份;

(二)以下资料须拷入U盘报送:

1、申报资料中反映工程概况的说明、现场和隐蔽工程施工过程照片及申报工程设计特点、装饰材料、施工工艺和质量保证措施的相应介绍制成PPT;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中标通知书(按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工程施工合同书(只上传合同的主要部分,如首页合同签署方、合同承建范围、开、竣工时间、工程造价、有乙方项目经理页及签字盖章页)、工程监理合同、工程的结算书(《工程审价审定单》)扫描件,若尚未结算,须提供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或消防备案资料、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合格证明扫描件。

4、工程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证明和安全考核证。

5、工程竣工图、设计说明;

6、建筑幕墙企业申报的资料(包括申报表、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施工合同书、工程的结算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消防验收合格,幕墙四性试验报告、结构胶相溶性试验报告、锚固栓拉拔试验报告,有关节能合格的证明、建筑幕墙设计单位资质和设计师的职称证书),并提供纸质计算书和结构工程师的相关资格证明;

第十二条 专家现场复查时务必携带以下原件,经核验后,原件随即退回:

1、凡提供扫描件的资料的原件;

2、建筑装饰工程须携带竣工图,施工日志、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相关施工技术资料;

3、建筑幕墙工程另须携带:

1)《建筑幕墙计算书》和《幕墙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幕墙材料合格证明、隐蔽工程检验记录、幕墙组件出厂合格证、材料的检验批资料、铝合金玻璃幕墙的构造索引图、安装剖面及平面节点图、防火及防雷节点图、立柱及横梁安装节点图、预埋件或后置式埋件详图及与主体结构连接节点图;

2)点支式玻璃幕墙的构造索引图,上封顶、下封底、侧封边、层间梁、变形缝、转角部位、防雷、防火等节点图;

3)其他建筑幕墙(铝合金单板、铝塑复合板、蜂窝结构、石材、保温节能一体板等),均参照铝合金玻璃幕墙申报资料,另增加不同板材连接节点图。


第四章 评审专家


第十三条复查组专家受省建筑装饰协会专家委员会和秘书处联合领导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复查组专家要求: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清正廉洁、热心行业工作;专业对口,具有中高级技术(以上)职称,在本专业范围具备领先的技术水平,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五年以上的工程实践经验、管理经验及施工设计领域的专家。

第十五条评审专家需对评审项目进行现场讲评并结合评奖给予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第五章评审


第十六条工程复查组由相关单位的专家组成。现场复查中,应听取承建单位对装饰工程施工质量的情况介绍、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实地查验工程实体装饰施工质量,查阅工程有关资料,并进行现场点评。

第十八条工程查验完成后,复查组应充分讨论、形成复查报告,提交飞天奖评审委员会评审。

第十九条飞天奖评审委员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有关处室、办、站主要负责人和从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的专家组成。评委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委员若干名。

第二十条评审坚持严格、认真、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结果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得票率超过到会委员人数60%以上方为通过。

第二十一条 经评审通过的装饰工程由省建筑装饰协会在有关媒体上向社会公示7天,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无异议后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章 奖励


第二十二条省建筑装饰协会对获得飞天奖的承建单位给予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

第二十三条对获得飞天奖工程的承建单位和主要人员,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可酌情给予物质奖励,并在评选和晋升职称、职务时优先考虑。


第七章 纪律


第二十四条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申报资格、撤销获奖资格。

第二十五条初审、复查和评审人员应秉公办事、廉洁自律,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六条对已获得飞天奖的装饰工程,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撤销其飞天奖称号,并收回获奖证书和奖杯。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甘肃省建筑装饰协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甘肃省建筑装饰工程奖评选办法》[甘建工(2004)6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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