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建筑工程“卧龙杯”(市优质工程)

发布时间:2020-01-02

南阳市建筑工程“卧龙杯”(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质量兴业”方针,实施品牌带动战略,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南阳市建筑工程“卧龙杯”奖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卧龙杯”奖是南阳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管理的最高奖,为南阳市年度精品工程。

第三条 南阳市建筑业协会负责“卧龙杯”奖的评选工作。

第四条 “卧龙杯”奖的评选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精益求精的原则,严格标准,宁缺毋滥。每年评审数量控制在15项以内,每半年评审一次,每年的5月、11月开始申报,6月和12月进行评审。

第五条 “卧龙杯”奖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经各县区建筑业协会或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六条 “卧龙杯”奖的评选工程为南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已被评为优良工程并在本季度被评为示范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半年以上。

第七条 “卧龙杯”奖的评选工程为:

(一)住宅工程: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4000m2以上,住宅小区在30000m2以上;

(二)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为5000m2以上;

(三)市政工程: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八条 申报“卧龙杯”奖的工程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节能环保的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技术和经济效益处于市内领先水平;

(二)施工工艺精细,观感质量优良,实测实量项目尺寸偏差及限制实测应在标准以内;

(三)性能检测符合设计要求或标准规定,质量记录真实完整,竣工资料齐全成册;

(四)应用“四新技术”应在六项以上。


第四章 申报资料


第九条 申报“卧龙杯”奖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卧龙杯”工程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该项目的优良工程证件;

(三)工程用户的质量回访卡;

(四)“四新技术”应用资料;

(五)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及层数,实际开、竣工日期,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及监督人员等;

(六)反映工程特点的影像资料,视频不少于15分钟,图片不少于10张。


第五章 评审程序及方法


第十条 评审程序:市建协质量分会受理申报资料,经审查符合评审条件后,上报建筑业协会,市建协组织评审专家现场复验,专家分别填写评审意见,再集中评议,确定“卧龙杯”工程名单,由市建筑业协会公布。

第十一条 评审方法:评审专家审查申报资料、观看工程录像;到工程现场进行观感质量检查评定,采用随机抽查的方法,确定检查部位,每栋楼地下室、屋面为必检项目;实测实量项目,在现场随机确定,电器安装部分必须进行现场测试。


第六章 表  彰


第十二条 每年市建协年度工作会上,向荣获“卧龙杯”奖的施工单位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

第十三条 获得“卧龙杯”奖的项目经理优先推荐为市级和省级优秀项目经理。


第七章 评分纪律


第十四条 凡参与评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及有关纪律规定,严禁收取任何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礼品、现金。

第十五条 评审专家接受礼品、现金的,一律取消评审资格,5年内不得参与评优工作。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南阳市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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