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9〕101号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三十三、三十四条规定和行政许可程序,我厅向河南钧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下发了《关于撤回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告知书》。现将注销的河南钧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企业予以公布。
附件:注销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企业名单
2019年9月21日
附 件
注销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企业名单
序号 | 地市 | 企业名称 | 资质证书编号 |
1 | 新乡市 | 河南钧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乙171641050234 |
2 | 平顶山市 | 乙170741040236 | |
3 | 焦作市 | 河南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乙190741070303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9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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